中标
滨湖路(薰化路-响山路)、青弋江大道(春华路-宝城路)、(日欣园林-响山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维修工程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520.11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1/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s-gc-gk-2021049
预算金额2520.1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63-2616616
中标联系人张景波
公告正文

招标人

名称: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 宣城市建设科技大厦

代理机构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项目名称

滨湖路(薰化路-响山路)、青弋江大道(春华路-宝城路)、(日欣园林-响山路)沥青路面就地热再生维修工程第二次

项目编号

XCS-GC-GK-2021049

开标时间

2021年6月3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宣城市宣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响山路65号

投标报价:25201171.54元

工期(交货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67分

项目负责人:张景波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3405080263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企业业绩:

1、S450宣狸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2、G318沪聂线宣南段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3、S450宣狸公路K9+550-K37+080段灾毁恢复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英达热再生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飞路 9号

投标报价:24626000.79元

工期(交货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03分

项目负责人:朱建华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苏14515150589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

1、水阳江大道(张果路-建材路) 、水阳江大道(昭亭路-薰化路) 、响山路(滨湖路-第四人民医院)道路维修工程

2、毫州市养生大道、药都大道、银杏路道路改造工程

3、中都大道(敬梓路—洪武路)道路沥青路面大中修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吉林省嘉鹏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九台市西环路65-18号

投标报价:25694950.14元

工期(交货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5.22分

项目负责人:王辉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吉12214140304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企业业绩:

1、世界银行贷款安徽公路养护创新示范项目合肥市S105合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就地热再生技术)CXJS-05合同段

2、唐津高速公路2020年度路面病害治理就地热再生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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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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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7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0563-283305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2616616。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63-303368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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