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司法鉴定中心设备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23日 18:4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司法鉴定中心设备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行政区域 | 西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 18:4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4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 ||
预算金额 | ¥1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曹幸(6号工位)、王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6673953、86518381、89299829、89293231转8006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太白南路2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867550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6673953、86518381、89299829、89293231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10.23 |
项目概况
司法鉴定中心设备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C2024-234
项目名称:司法鉴定中心设备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司法鉴定中心设备试剂耗材(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及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8)所投【常染色体STR案件检测试剂盒(24位点)、常染色体STR案件检测试剂盒(21位点)、LIZ 600内标、3500阳极缓冲液(ABC)、3500阴极缓冲液(CBC)、3500调节试剂、3500分析用POP4胶(384胶)、超纯甲酰胺】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进口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且须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产品制造厂家直投不需要提供,但须提供其为制造厂商的相关证明材料;
(9)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投标人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投标人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合同包2(司法鉴定中心设备试剂耗材(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及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投标人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投标人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合同包3(司法鉴定中心设备试剂耗材(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凭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提供书面说明及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国家规定免注册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投标人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投标人信息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至 2024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8.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太白南路222号
联系方式:029-86755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联系方式: 029-86673953、86518381、89299829、89293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幸(6号工位)、王涛
电话: 029-86673953、86518381、89299829、89293231转8006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