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包头300MW光储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比选公告
内蒙古包头300MW光储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内蒙古包头300MW光储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第二次),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四川川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范围、服务期及质量要求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本项目总装机容量300MW/360MWp,配套建成一座220kV升压站,光伏项目场区各发电单元通过逆变、升压至35kV,然后接入35kV汇集线路,共通过12回35kV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35kV侧。220kV升压站内安装3台100MVA主变(220kV/35kV),项目配置78MW/156MWh锂电池储能系统。全部储能单元采用集中布置就地升压至35kV后接入升压站35kV侧。本项目于2021年11月29日完成备案,于2023年5月9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
2.2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2.3比选范围:
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报告的编制:主要对项目设计、验收文件完整性评价,招投标合同评价,光伏电站设计评价,光伏电站运维能力评价,光伏电站运行数据及记录分析,发电设备检查及检测,储能设备检查及检测,光资源及发电量评价,安全生产评价等,复核评价完成并取得委托方同意后,再形成技术尽调报告,具体详见第六章委托方要求。
2.4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成止。
2.5质量要求: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以及委托方的管理制度要求。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个100MWp光伏发电项目和不少于1个20MW/40MWh储能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页、实施内容或工程量清单页、签署页等关键页面)等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2)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并提供近一年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从事过1个100MWp光伏发电项目和不少于1个20MW/40MWh储能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页、实施内容或工程量清单页、职务确认页、签署页等关键页面)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比选文件自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9日00:00时-23:59时。
登陆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www.tfygcgfw.com/))。通过注册账户下载招标资料。招标资料下载注意事项:投标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标书,需要向平台缴纳人民币50元电子标书销售费用,该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生成一个银行账号,投标人把电子标书销售费转入该账户。缴费成功后,投标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投标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将无法购买标书、无法进行该项目投标;同时由于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9月10日09:30;地点为 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608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天府阳光(https://www.tfygcgf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内蒙古包头300MW光储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内蒙古包头300MW光储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第二次),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四川川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范围、服务期及质量要求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本项目总装机容量300MW/360MWp,配套建成一座220kV升压站,光伏项目场区各发电单元通过逆变、升压至35kV,然后接入35kV汇集线路,共通过12回35kV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35kV侧。220kV升压站内安装3台100MVA主变(220kV/35kV),项目配置78MW/156MWh锂电池储能系统。全部储能单元采用集中布置就地升压至35kV后接入升压站35kV侧。本项目于2021年11月29日完成备案,于2023年5月9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
2.2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2.3比选范围:
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报告的编制:主要对项目设计、验收文件完整性评价,招投标合同评价,光伏电站设计评价,光伏电站运维能力评价,光伏电站运行数据及记录分析,发电设备检查及检测,储能设备检查及检测,光资源及发电量评价,安全生产评价等,复核评价完成并取得委托方同意后,再形成技术尽调报告,具体详见第六章委托方要求。
2.4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成止。
2.5质量要求: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以及委托方的管理制度要求。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个100MWp光伏发电项目和不少于1个20MW/40MWh储能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页、实施内容或工程量清单页、签署页等关键页面)等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2)为投标人企业的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并提供近一年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从事过1个100MWp光伏发电项目和不少于1个20MW/40MWh储能项目技术尽职调查服务,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页、实施内容或工程量清单页、职务确认页、签署页等关键页面)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本单位任命文件等证明材料。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比选文件自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9日00:00时-23:59时。
登陆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s://www.tfygcgfw.com/))。通过注册账户下载招标资料。招标资料下载注意事项:投标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标书,需要向平台缴纳人民币50元电子标书销售费用,该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生成一个银行账号,投标人把电子标书销售费转入该账户。缴费成功后,投标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投标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将无法购买标书、无法进行该项目投标;同时由于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9月10日09:30;地点为 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608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天府阳光(https://www.tfygcgf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川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608会议室 联 系 人: 朱派辉 电 话: 18160035152 | 代理机构: /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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