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品牌项目精品课程遴选录制项目遴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蔡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委托单位: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二、申请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在京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学会、卫生单位、民非企业、企业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一)完成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精品课程、品牌项目标准修订。
  (二)遴选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护理等优秀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完成不少于40个精品课程、品牌项目的录制推广。
  四、申请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科学合理、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
  (三)申请单位应当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
  (四)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经验丰富且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团队,并保证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的稳定性。
  (五)申请单位须建立合理的项目服务沟通机制。
  (六)申请牵头人原则上需具有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近三年承担过相关工作。
  (七)申请牵头人年龄原则上应当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八)申请牵头人应熟悉本项目情况和特点。为保障及时沟通,原则上申请单位为在京机构。
  (九)申请单位应当为工作顺利推进组建专业团队,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十)申请牵头人应参加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五、项目执行时间要求:2023年12月31日前。
  六、项目经费:不超过60万元。
  七、申报及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6日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扫描盖章电子版并刻制优盘。(电子材料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3份及优盘1张一并邮寄至北京市中医管理局(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材料应在封面注明“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品牌项目精品课程遴选录制”字样,密封信口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3.组织评审: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
  八、联系方式:
  市中医局科教处  83970027
  联系人:蔡老师
  附件:响应文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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