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闽中执法支队执法船码头维护保养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翊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6
公告正文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现按照相关规定采用市场比选方式选聘闽中执法支队执法船码头维护保养项目服务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单位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二、项目名称
  闽中执法支队执法船码头维护保养项目
  三、项目具体内容
  闽中执法支队执法船码头维护保养项目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1
  碰垫维修更换
  1m*2m*0.5m碰垫,拆除破损固件,
  定制橡胶构件并安装,喷涂防锈漆
  条
  6
  2
  不锈钢栏杆扶手更换
  304不锈钢管材,管径不低于32mm、
  管材厚度不低于3mm,长度约24米
  套
  3
  3
  码头安全围栏修复
  水泥+钢构件
  米
  2
  4
  缆桩维保、上油漆
  防锈漆和面漆各一遍
  个
  8
  5
  电路控制箱、
  水管控制箱修复
    个
  2
  6
  路灯安装
  250W220V灯泡,线槽开槽及回填、电缆铺设、灯具、支架安装,两处需加高5米灯杆,灯杆采用热镀锌不锈钢材质,厚度不低于3mm,管径不低于60mm
  套
  7

  
  四、最高限价与工期
  最高限价:人民币95000元。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  
  五、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委托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报价书(加盖公章);
  8.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若持有“三证合一”证书,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即可,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无须提交。)
  七、评标方式
  通过资格条件要求审核的投标人,按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人。最低报价相同者,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八、投标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
  1.投标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10:00。
  2.开标时间:2024年5月16日10:00。
  3.开标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片区潭城镇东门庄95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闽中执法支队三楼会议室。
  4.联系人及电话: 黄翊  18159611001。
  九、其他说明
  1.项目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因施工工艺或材料质量问题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由中标人负责免费保修(中标人需提供至少一年的质保期)。
  2.本项目为一次性包干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该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拆装费、辅助材料费、运输费、税费等相关费用,如有漏报,视同含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材料密封后,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清晰可以辨认,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6.项目完工后,中标人应提交项目竣工验收单和详细的项目结算单。
  7.货款支付方式:由中标人安装施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合同一次性支付货款。
  8.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安全作业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施工期间的安全。如由于中标人施工或操作不当造成任何损失和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9.采购人不组织踏勘,自行踏勘费用自担。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投标报价书
  3.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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