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油合成树脂产品共享托盘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sh17-fw37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智敬1897773011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尚曌喆177927669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合成树脂产品共享托盘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中国石油合成树脂产品共享托盘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SH17-FW3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合成树脂产品共享托盘租赁服务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化工销售公司及炼化生产企业,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内容:为满足客户对合成树脂产品包装装卸机械化需求,中国石油炼化和新材料分公司拟在所属炼化生产企业推广合成树脂产品“共享托盘+冷套膜”包装模式,合成树脂产品包装后采用“共享托盘+冷套膜”方式带托运送至下游客户。中国石油炼化和新材料分公司委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担任组长单位组织集中采购事宜,本项目对所涉及的共享托盘租赁服务开展招标采购。
2.1.2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实际以各炼化生产企业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共享托盘租赁服务采购合同为准。
2.1.3签约和租赁服务费支付单位:华南化工销售公司签订总体框架协议,炼化生产企业签订服务采购合同并付费。
2.2招标范围
2.2.1服务需求:共享托盘服务商按照共享托盘租赁服务采购合同要求,向签约炼化生产企业提供合格的共享租赁托盘以供炼化生产企业的包装生产线使用,服务商所提供的共享租赁托盘服务包括且不仅限于托盘的数量和质量保障、统计、运输、清洗、质量检查、维修及保养、数字化等工作和服务。
共享托盘需求计划表
序号
炼化生产企业
设计产能
(万吨)
规格
(mm)
预计需求数量(片/片次)
2023年11-12月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合计
1
广东石化
190
1300*1100*150-155
0
1270000
1270000
1270000
3810000
2
兰州石化
118
1300*1100*150-155
35800
270000
270000
270000
845800
3
兰州石化(榆林)
80
1300*1100*150-155
0
30000
30000
30000
90000
4
吉化(揭阳)分公司
60
1300*1100*150-155
0
400200
400200
400200
1200600
1100*1100*150-155
0
12000
12000
12000
36000
5
大连石化
29
1300*1100*150-155
2000
19800
27200
27200
76200
6
大连西太
10
1300*1100*150-155
0
10000
20000
20000
50000
7
抚顺石化
130
1300*1100*150-155
15000
311000
316000
316000
958000
8
大庆炼化
60
1300*1100*150-155
6000
32000
32000
32000
102000
9
独山子石化
203
1300*1100*150-155
6000
50000
90000
90000
236000
10
独山子石化(塔石化)
60
1300*1100*150-155
0
10000
10000
10000
30000
11
辽阳石化
37
1300*1100*150-155
10000
86700
60000
60000
216700
12
大庆石化
151
1300*1100*150-155
650
6300
40000
40000
86950
13
吉林石化
117
1300*1100*150-155
0
60000
234000
234000
528000
14
四川石化
105
1300*1100*150-155
0
47400
192500
192500
432400
15
锦西石化
15
1300*1100*150-155
0
0
80000
80000
160000
16
呼和浩特石化
15
1300*1100*150-155
0
0
60000
60000
120000
17
广西石化
20
1300*1100*150-155
0
130000
362000
362000
854000
18
华北石化
10
1300*1100*150-155
0
0
33000
33000
66000
19
宁夏石化
10
1300*1100*150-155
0
12000
12000
12000
36000
20
大港石化
10
1300*1100*150-155
0
13000
33000
33000
79000
21
庆阳石化
10
1300*1100*150-155
0
20000
75000
75000
170000
合计
1440
/
75450
2790400
3658900
3658900
10183650
上述托盘需求数量为暂估量,不视为招标方对服务商的最低使用量和使用时间的承诺,具体使用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目前,中国石油所属21家炼化生产企业共有79条合成树脂包装线具备“共享托盘+冷套膜”包装能力,另有61条合成树脂包装线预计在2024年年底前具备“共享托盘+冷套膜”包装能力;随着炼化生产企业包装能力提升和该包装运输方式的市场推广,预计对共享托盘需求将呈逐年上升趋势;至2025年底,上述中国石油所属21家炼化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合成树脂产品“共享托盘+冷套膜”的包装总量将努力突破50%,约有700万吨/年的商品量。
2.2.2运行模式:
1.中国石油炼化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成树脂产品采用“共享托盘+冷套膜”的包装形式带托储存于企业库房,并配送至下游客户或运输至各化工销售公司市场前沿库,炼化生产企业按照共享托盘实际出库量与共享托盘租赁服务商结算对应共享托盘的租赁服务费。
2.炼化生产企业、化工销售公司在使用共享托盘时,是按次计价,不受共享托盘在炼化生产企业厂内、在途运输、化工销售公司市场前沿库内实际使用时长的限制。
3.各化工销售公司下游客户托盘使用期据实核算,起始日期:配送的为客户签收货物的当天,自提的为发货过账的当天,断卖的为货物到港(站)的当天,铁路直发的为货物到站的当天;截止日期为下游客户向共享托盘服务商上报托盘回收信息当天。共享托盘服务商需要承诺给予各化工销售企业下游客户提供Y天托盘免费使用期,Y指共享托盘服务商投标中承诺给予化工销售公司下游客户托盘免费使用期的天数。对于客户在超过托盘免费使用期后继续使用该共享托盘的,共享托盘服务商按照超期使用日租金*X的标准向下游客户进行收费,X为继续使用天数;超期使用租赁费结算事宜由共享托盘服务商和下游客户协商确定;下游客户进行二次货物转售的,免费使用期合并计算,超期使用租赁费的承担由共享托盘服务商和下游客户协商,就与下游客户的费用结算事宜,共享托盘服务商无权向任何炼化生产企业及化工销售公司主张。
2.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财务要求:
2021年至今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能反映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境内1311型(规格:1300*1100*150-155)共享托盘动态租赁服务总量不低于20万片次。提供业绩证明,包括:能证明该业绩的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关键页指首页、能够显示动态租赁服务内容页、技术参数页、签字盖章页;合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原件待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所有提供材料需清晰)。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在中石油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http://hq.cnpc/depts/mpd/news/tzgg/Pages/index.aspx)(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评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技术及产品没有、也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人拥有或控制的其他知识产权利益,如因此产生纠纷则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承诺要求:
3.5.1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炼化生产企业要求其提供共享托盘样品进行试用的,投标人应予配合,并为炼化生产企业提供托盘使用调试服务。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须承诺共享托盘服务商需要保证所提供的共享托盘损坏的无责免赔原则,使用过程中损坏的共享托盘由投标人及时无偿更换;需要保证所提供的共享托盘服务免收托盘押金原则。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3投标人须承诺无偿为炼化生产企业、化工销售公司、下游客户提供共享托盘信息系统支持,按照化工销售公司、炼化生产企业的需求开展信息交互,共同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签约后,每家炼化生产企业开展“共享托盘+冷套膜”包装前,至少为每家炼化生产企业各配置1个共享托盘前置仓,前置仓共享托盘储备总量不低于对应炼化生产企业7天的共享托盘使用量;必须承诺中标签约后,根据炼化生产企业需求在其企业库内保持不低于7天使用量的共享托盘储存量。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5投标人须承诺,具备托盘清洗的能力并确保提供给本招标项目所使用的托盘整洁干净。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其他要求:
3.6.1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①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人关系为总公司与分公司、控股关系、母公司与子公司隶属关系的。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16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可致电系统平台400-8800-114联系,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投标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2)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登陆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
4.2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4.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年11月21日9时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化工销售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广州中国石油大厦20层
地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系人:林智敬
联系人:尚曌喆、吴浩
电话:18977730110
电话:17792766991、010-62065510
电子邮件:sc_linzj@petrochina.com.cn
电子邮件:shszz@cnpc.com.cn
2023年11月10日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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