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化县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期间护理保险参保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456.8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txxh2023-034
预算金额228.4万元
招标公司新化县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谢凤梅13973803753
公告正文
新化县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期间护理保险参保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类型: 中标公告 项目所属区域: 新化县
交易大类: 政府采购 交易小类: 服务类
内容
新化县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期间护理保险参保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化县民政局的委托,对新化县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期间护理保险参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评标委员会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采购评审活动已顺利结束,现将中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政府采购编号:新化财采计2023037
委托代理编号:HNTXXH2023-034
项目名称:新化县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期间护理保险参保项目
采购预算:2284040.00元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6月1日
开标、评标日期:2023年6月25日9:00
开标、评标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评标情况
排序
供应商名称
投标报价(元)
得分
评审结果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
2284040.00
97.25
第一名
2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2282071.00
90.04
第二名
3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
2284040.00
54.72
第三名

三、中标标的情况
供应商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
联系人
谢凤梅  13973803753
供应商地址
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14号(新一佳对面)
中标金额
22840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

新化县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期间护理保险参保项目
服务内容
在参保有效保期内,参保对象因意外伤害、疾病等在政府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将其住院期间护理费用(限特困人员住院期间护理人员工资)纳入住院期间护理保险支付范围,确保参保对象在住院期间能够得到妥善的照顾。
1、赔付范围:参保对象因意外伤害、疾病等确需住院治疗且需要人照料的,属于赔偿责任范围。参照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自理能力标准(是否具备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6项指标鉴定的护理等级标准),其中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结合医院出具的护理状态证明书确定,见附件):
①自主吃饭(进食):指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②自主穿衣(更衣):指自己穿脱、扣紧或解开所穿衣物,以及脱戴假肢或其他医疗辅助器具。
③自主上下床(移动):指自己从床上移动至座椅、轮椅或其他替代器械上。
④室内行走(步行):指自己在室内从房间到房间之间的平地行走。
⑤自主如厕:指自己使用厕所和控制大小便,包括入厕和床上的大小便始末(擦拭、冲洗和衣裤整理)。
⑥自主洗澡:指自己沐浴或淋浴(包括自行出入浴缸或冲洗淋浴房)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清洗身体。
2、赔付标准:
结合参保对象具体病情以及所住医院地域,将住院护理津贴赔付标准划分为以下二个等级:
         赔付标准
护理等级
乡镇卫生院
县级医院
县级以上医院
备注
半护理
80元/天
130元/天
130元/天
全护理
120元/天
220元/天
220元/天

3、赔付天数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名被保险人住院期间照料理赔累计赔付天数不超过60天,如特殊情形累计赔付天数超过60天须由保险公司和民政局协商解决。每位被保险人单次住院期间护理费从住院第2天开始给付。
4、赔付方式
①参保对象住院期间其近亲属、邻居愿意对其进行照料护理的,在经由保险公司确定赔付标准后将住院期间的照料护理费用发放给该参保对象住院期间的照料护理人。
②参保对象住院期间因无近亲属或其近亲属、邻居不愿意对其进行照料护理的,由保险公司为其安排住院期间的照料护理人。
③参保对象住院后,参保对象及相关责任人(包括医务人员)要立即向承保保险公司报案申请赔付,承保保险公司负责报案受理、审核、理赔等项工作。承保保险公司应提供便捷快速理赔支付,在事实清楚、材料齐全、责任明确的前提下,承保保险公司应在10个工作日完成赔(给)付工作。
5、不予理赔情形
①参保对象违反诊疗常规,过度医疗、虚报病情、挂床住院的,不予赔付护理津贴。
②参保对象因精神疾病在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的,不予赔付护理津贴;但同一对象因病需要在精神病医院以外的医院治疗需要护理的可以纳入理赔范围。
③参保对象因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静养、康复性治疗、单纯的物理治疗或心理治疗住院的,不予赔付护理津贴。
④参保对象因第三方责任住院治疗的,其护理津贴由责任方支付。
⑤参保对象住院原则上应当在48小时之内报案,延迟报案或出院后报案,造成保险公司无法进行前期查勘核实的,对无法核实部分不予赔付。
服务期限
投保期限暂定为1年(具体以保险协议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期满后视情况调整方案。期间新增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视为参保对象,自享受特困救助供养待遇次月起纳入住院期间护理保险范围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荣彬、梁文彬、颜浩民、李晔、谢俊华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如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公告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代理服务费金额: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25200元;
八、其他补充事宜: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娄底中心支公司: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新化县民政局
(2)地  址:新化县重庆路
(3)联系人:谢先生
(4)电话:13973846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新化县清水塘路(金水园)第一幢301号
(3)联系人:刘先生
(4)电  话:15273896266
3、采购监管机构信息
(1)监管部门:新化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地址:新化县财政局办公楼502室
(3)电话:0738-3261065
 
 
发布时间: 2023-06-26
附件:
20230626002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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