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喀什市荒地乡玫瑰花村加工车间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7.39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dkk-202318号
预算金额127.3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乔成江188995015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喀什市荒地乡玫瑰花村加工车间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5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DKK-202318号 
    项目名称:喀什市荒地乡玫瑰花村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73970.52  
    最高限价(元):1273970.52  
    采购需求:在荒地乡5村新建一座500平方米产品加工车间及水、电、业务用房等配套,制作玫瑰花酱,玫瑰花精油、玫瑰纯露、玫瑰花花蕾等产品深加工;同时加工辣子酱、木瓜酱等农产品(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项名称: 喀什市荒地乡玫瑰花村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273970.52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在荒地乡5村新建一座500平方米产品加工车间及水、电、业务用房等配套,制作玫瑰花酱,玫瑰花精油、玫瑰纯露、玫瑰花花蕾等产品深加工;同时加工辣子酱、木瓜酱等农产品(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满一年的提供财务的相关证明或开具银行资信证明);
5)提供依法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税收良好记录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非社会保险类);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
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将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查询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4日至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25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不满一年的提供财务的相关证明或开具银行资信证明);
(5)提供依法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税收良好记录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其他证明,非社会保险类);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
(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或采购人查询为准);
(10)保证金(或保函)缴纳有效凭证;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市荒地乡人民政府
地 址:喀什市荒地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998-2680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深喀大道川渝大厦十楼 
联系方式:188995015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成江
电 话:1889950150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zip
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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