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中心学校乐东县九所镇中心学校食堂及教师宿舍区室外场地、围墙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63.92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gchn2024-047
预算金额163.92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建山0898-85820322
招标代理机构致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1778465156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乐东县九所镇中心学校食堂及教师宿舍区室外场地、围墙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贤濂路爱尚海蓝1单元1306(致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GCHN2024-047
项目名称:乐东县九所镇中心学校食堂及教师宿舍区室外场地、围墙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3.9208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3.9208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ZHGCHN2024-047
2、项目名称:乐东县九所镇中心学校食堂及教师宿舍区室外场地、围墙维修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639208.28元
5、最高限价:1639208.28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乐东县九所镇中心学校食堂及教师宿舍区室外场地、围墙维修改造工程
6.1建设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中心学校
6.2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不限于装修工程和安装工程等。
6.3采购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4资金来源:省级资金
6.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区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的标准合格。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取得相应资质),(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3.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3.6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及2024年任意1个月在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书);3.7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配备人员最低标准为: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其他岗位人员可兼容。(提供人员岗位证及2024年任意1个月在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加盖单位公章)。3.8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函,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3.9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注册并打印《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需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拟派驻关键岗位人员信息)(提供打印件加盖公章);3.10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并加盖公章);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6日  至 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贤濂路爱尚海蓝1单元1306(致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出示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1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1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中心学校     
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中心学校二楼小会议室        
联系方式:唐建山0898-858203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致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贤濂路爱尚海蓝1单元1306(致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张工、17784651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1778465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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