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工务段合资线增设标准限高架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HGW-LXGC-2024-16)
1.立项依据
呼和浩特工务段合资线增设标准限高架由集团公司《2024年安全生产费使用项目预算表》批准建设。计划执行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并已出具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表,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建设地点及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序号 |
线别 |
中心里程 |
行别 |
新设限高架 |
||
结构形式 |
限高(m) |
跨度(m) |
||||
1 |
京包客专 |
K522+838 |
下行 |
三角支架式 |
3.8 |
6.5 |
下行 |
三角支架式 |
3.8 |
6.5 |
|||
2 |
京包线 |
K592+946 |
上行 |
三角支架式 |
3.2 |
4 |
下行 |
三角支架式 |
3.2 |
4 |
|||
3 |
唐包线 |
K856+647 |
上行 |
桁架式 |
4.85 |
14 |
下行 |
桁架式 |
4.85 |
14 |
|||
三角支架式 |
4.85 |
6 |
||||
4 |
唐包线 |
K875+281 |
上行 |
桁架式 |
4.5 |
10 |
下行 |
桁架式 |
4.5 |
10 |
2.2此工程包工包料,涉及到的工程材料需提供由监理单位审核签认的材料合格证明。
2.3工程投资(概)预算:含税价748259.00元,其中工程施工费718259.00元,税率9%,不含税价658953.21元;临时用地费30000.00元(含税,专项费用),最终以实际发生临时用地费为准,但不超30000.00元。
2.4计划工期:2024年8月底完成施工,具体施工期限按合同履约。
2.5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验收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办理。
2.6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工程,且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2021年至2023年连续3年铁路营业线安防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均可申请参与该工程承包,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证明资料(会计年度审计报告)。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满足施工所需投入的主要人员及主要设备。
(3)本条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投标单位在集团公司管内工程中,无中标不执行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3.7投标人报名前需及时联系采购单位进行现场踏勘。需熟悉和掌握现场环境及作业情况,并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制定作业实施方案,但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勘探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现场勘探完毕,由采购单位出具现场踏勘证明,未经过现场踏勘的单位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3.8参与投标人需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函
我方 (单位/公司)自愿参与京包线防护栅栏大修项目投标,若我方在履行招标程序后确认为该项目的实施单位,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以 (单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我方将根据工程进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我方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
特此承诺!
施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4.对实施单位的材料及技术要求:
4.1材料
根据国标《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18)规定,2019年2月1日起,取消Q345钢材牌号,改为Q355钢材(屈服强度355MPa),其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应符合《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18)的相关规定。
4.1.1架身采用Q355D低合金无缝钢管,其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应符合《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1994)的规定。
4.1.2三角支架式限高架在立柱及斜撑内灌注C20混凝土。
4.1.3基础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砌筑,混凝土的原材料选用、配合比、施工及养护工艺等均应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的规定。
4.1.4基础构造钢筋采用φ8、φ12及φ16钢筋,主筋采用HRB400钢筋,箍筋采用HPB300钢筋,其技术条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的规定。HRB400钢筋应为微合金化工艺生产的,其碳当量应小于或等于0.5%。
4.1.5法兰盘采用Q355D钢板;
(6)所使用螺栓、螺母及垫圈均应符合GB6170-86、GB5782-86及GB95-85相关规定。
4.2结构连接
立柱分为上下两部分,采用法兰盘连接,下部立柱与基础采用法兰盘连接,上部立柱与横杆采用坡口焊焊接,焊接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的相关规定。
4.3限高架设置原则
4.3.1限高防护架应设置在铁路用地红线范围内,并尽量远离铁路线路以加大车辆碰撞限高架后制动距离。一般设置在既有桥两侧距离铁路线路中心线10m位置,因红线等条件限制无法满足距离要求时可根据情况调整位置。
4.3.2每个限高防护架的基础在既有道路两侧对称布置。
4.3.3限高防护架施工前务必征得设备运营管理单位的同意,在设备运营管理单位现场确认并同意后方可施工。
4.4限高架除锈及表面涂装
4.4.1限高防护架架身及防绕行措施需涂醒目涂料,本设计使用黑黄相间条纹作为醒目标志,条纹宽度为200mm,条纹垂直杆件轴线方向。防护架的所有构件均应进行严格的防腐防锈处理,在除锈后进行涂装,涂装应符合《铁路桥梁钢结构及构件保护涂装与涂料》(Q/CR749.3-2020)的相关规定。
4.4.2钢管防腐处理:a.除锈-钢材表面应进行喷砂(抛丸)除锈处理,其除锈等级不应低于Sa3级,再涂防锈底漆。手工除锈不应低于St3级。b.涂漆-除锈合格后应在六小时内喷涂防锈底漆,底漆采用环氧富锌底漆一道,漆膜厚度1×80=80μm,中间漆采用环氧云铁一道(漆膜厚度1×80=80μm),面漆采用灰铝粉石墨醇酸面漆两道,漆膜厚度2×40=80μm。
4.4.3标识板和铭牌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相关标准设置限高标志。在限高防护架横梁中部安装限高标识牌,在限高架一侧安装限高设施公示牌。安装限高标识牌和铭牌应根据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和铁路工务段要求设置。
4.5注意事项
4.5.1设置本防护架应注意根据实际路面宽度选择合适的跨度,不得小于路面宽度。
4.5.2按实际限制高度和路面宽度对防护架高度和跨度进行调整时,应遵循以下原则:a.高度减小时应从立柱底向上截除,设计限高值按照比实测最小净高值低2-10cm控制,施工时务必精确控制限高值,避免路面(或横向联系梁顶)至限高架横梁底距离大于设计限高值;b.跨度减小时应在所适用范围内减小横梁长度。
4.5.3施工前务必实测核实桥下最小实际净高(双线或多线地段应实测各线桥下最小实际净高),若小于本图所示桥下净高时,请及时联系设计单位解决。
4.5.4基坑四周设置防护栏等硬隔离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栏四角应安装警示反光条,并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示牌。
4.5.5未尽事宜,请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5.申请报名
5.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4年6月27日18:00前向呼和浩特工务段递交报名表及正式纸质申请文件,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表和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5.2纸质申请报名资料需胶粘并加盖骑缝章,否则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纸质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北路75号呼和浩特工务段材料科
5.4主管科室联系人:顾岚 0471-2248575
6.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6.1申请函。
6.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6.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6.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5提供2021年至2023年连续3年铁路营业线安防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复印件)。
6.6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
6.7拟投入的主要设备表。
6.8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6.9财务状况证明资料(会计年度审计报告)。
6.10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6.11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6.12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6.13现场踏勘证明(原件)。
6.14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函。
7.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75号
邮编:010050
联系人:张延平
电话:0471-2244172
附件:报名表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工务段
2024年6月25日
报名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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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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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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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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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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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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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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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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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报名单位: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