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造价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造价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造价
2、建设规模:该工程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年处理量18.25万吨。设计采用1台500吨/日焚烧炉,配置4.0MPa/400℃蒸汽参数的余热锅炉,1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年额定发电量约80.50 ×106kW·h,其中年上网电量65.21×106kW·h,配套建设5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458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296平方米,新建绿地面积14649平方米,道路及场地面积10038平方米,新建大门2座、围墙857米等。
3、总投资:本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 34274.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516.36万元,其他费 2092.93万元,工程预备费 2528.74万元,流动资金 136.67 万元。
4、建设地址:新民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新民市梁山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旁。
二、项目建设内容
整个厂区划分如下三个功能区:主要生产区、辅助生产区、生活办公区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主厂房、烟囱、上料坡道、综合水泵房、冷却塔、工业消防水池、净水站、工业废水处理站、渗沥液处理站、飞灰暂存间、地磅及地磅房、油库油泵房、初期雨水收集池、宿舍楼及食堂、综合楼及宣教中心、人流门卫、围墙、道路及绿化、综合管网等。
三、处理工艺流程
该项目采用的是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配置容量为12MW汽轮发电机组;余热锅炉的出口蒸汽压力采用中温中压参数(4.0MPa、400℃);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半干法(石灰浆液)+干法(氢氧化钙干粉)+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工艺流程。
四、服务范围及要求:
实行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咨询
(1)协助采购人进行概算审核;
(2)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最高投标限价;
(3)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制定控制实施细则;
(4)审核经监理公司审核后的施工单位完成工作量月报表(包括工程量、单价等),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
(5)参与造价控制有关工程会议。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并提出建议;同时协助甲方及时审核因涉及变更、现场签证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甲方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重大变更费用测算、控制措施、合同执行情况等)。
(6)协助甲方审核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
(7)为甲方提供主要材料的市场参考价格;
(8)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
(9)承、发包方提出工程索赔时,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
(10)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与审核,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进行结算审核并提供结算审核报告书;
(11)协助财务进行工程决算;
(12)甲方委托的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向甲方提供国家、省、市等与工程造价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等规定的咨询服务;
向甲方提供涉及本工程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等造价信息和规定的咨询服务;
协助和配合工程结算机构及相关审计机关,做好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
协助甲方对监理公司的投资控制工作进行审核、监督,与监理公司相互配合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五、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直至完成全部造价咨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