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办事处岳麓区望城坡街道市政维护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136.5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lcg-2020112500812
预算金额136.54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GK-20201125008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楚达路桥施工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岳麓区望城坡街道市政维护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20201125008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市政维护项目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11365452.27
 合计金额小写: 1365452.27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陆万伍仟肆佰伍拾贰元贰角柒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市政维护项目:1365452.27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1-01 —— 2021-12-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实行维护费用总包干制度,由乙方负责提供原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劳务人员,甲方按照合同费用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

承包期限:本项目定点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年度承包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一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136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
第二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136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
第三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136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
第四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41363.2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金鹏支行(长沙市楚达路桥施工有限公司:1901018019200081495)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本项目严格按照甲方的具体技术要求和规范化作业流程作业,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确保日常有一支具备市政维护技能的劳务人员承担工作,且队伍保持相对稳定,确保日常维护所需机械设备。

2、在承包期内乙方聘请的劳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乙方劳务人员的聘用、组织、教育管理,各类保险和劳务人员的报酬待遇,由乙方自主决定。在承包期内乙方及所聘用劳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劳务纠纷、工伤、病残和安全事故及处理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3、在承包期内乙方为劳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乙方如果没有为劳务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购买保险,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人身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担医药费及相应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只负责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4、以下情况不在日常维护范围内,如需维护由甲方决定,费用另按实结算。

(1)人行道、路面单处问题处理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

(2)区财政未核定区域的范围。

(3)由于门店乱停等违反门前三包规定造成的市政设施损坏,甲方安排管理人员执法,责成门店恢复。如委托乙方恢复,甲方应要求门店承担相关费用。

7.违约责任

1、在承包期内,因乙方及其聘用的劳务人员对甲方公共财物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2、如因乙方及其劳务人员的工作失职或违法行为等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3、在承包期内,如因乙方未按照职责和甲方的要求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整改,如整改无效,甲方有权按不低于年度承包费用总额的2%扣减当季承包费用。

4、乙方需按时按量完成数字化案卷处置工作,如出现返工、超时或上级检查出现问题扣分,每扣1分扣款1000元,以市、区当月考评检查通报为依据。

5、乙方需在数字化规定的处置时间内完成维护所、社区、市民反映投诉案卷,如出现超时,每条扣1000元。以短信通知为依据。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2021年1月1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西二环一段1568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谷丰路409号荷叶塘社区居委会综合楼四楼
法定代理人: 吴静波 法定代理人: 曹泽军
委托代理人: 朱璇 委托代理人: 熊立钢
电话: 0731-82467786 电话: 0731-85823936
传真: 0731-82467788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06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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