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伊春河(含老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第二标段(水利工程部分)工程检测(抽检)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SHS-YC-2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春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伊春河(含老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第二标段(水利工程部分)工程检测(抽检)项目已由伊春市人民政府以伊政函[2020]1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伊春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工程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融世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伊春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伊春市。
2.2 服务期限:16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0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3 招标范围:负责伊春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伊春河(含老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第二标段(水利工程部分)工程检测(抽检)工作。
2.4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检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招标控制价:11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量测共五大类),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质量检测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检测资质证书或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3.3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6月18日16时00分至2021年06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 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09日09时3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2021年07月09日09时30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1.58.199.11:8605/),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58.199.11:8605/)、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伊春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458-3908022
招 标 人:伊春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工程指挥部
联 系 人:袁野
联系电话:1335108103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融世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451-88889002
电子邮箱:hljrshs2017@163.com
日 期:2021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