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师范大学教学管理与督导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师范大学
招标联系人李珂
公告正文

新疆师范大学教学管理与督导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项目

2024年07月05日 20:3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师范大学教学管理与督导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师范大学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7月05日 20:38
预算金额¥33.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null
项目联系电话0991-4112288
采购单位新疆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乌市水磨沟区观园路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4112288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师范大学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师范大学

项目名称:新疆师范大学教学管理与督导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新疆师范大学教学管理与督导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3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进一步推动二级学院教学管理顶层设计,深入推进新疆师范大学师范生类专业认证工作,提升教学副院长及教学秘书的理论水平和教学管理能力,促进师范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支职业素养好、业务能力强、教学水平高,具有创新精神的教学管理队伍,特制定本项目。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成果奖的培育与申报、领导干部的情商修炼与人文情怀、OBE理念与教学管理及督导能力提升、知识图谱提高专业学科建设、交流座谈(1.与本科生院等职能部门座谈交流;2.与师范专业相关院系领导、教学秘书座谈交流)、二级学院教学管理典型经验及具体事例分享、AI写作教研课题、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现场观摩:教学管理数字化场景观摩与实操。简要规格描述:专家引领。通过专家的引领,指导学员提升教学管理能力;问题探讨。以教学管理能力提升为交流重点开展有针对性地探讨,使学员在交流分享中解除疑惑,达到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目的;现场观摩。了解当前高等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思考今后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和对策。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3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采购项目的特殊性
本次高级研修班项目旨在提升新疆师范大学教学管理与督导能力,涉及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高度的针对性和专业性。华中师范大学作为国内教育领域的知名学府,是国内从事教育信息化技术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的专门研发机构,拥有国内唯一一个教育信息化领域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我国教育信息化技术研发、产品推广、产业示范的重要基地,是我国首个面向教育行业、专门从事教育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创新的国家工程实验室;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是文化部在中部六省设立的唯一一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下设武汉文化创新研究院、湖北省文化体制改革智库和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华中师范大学获批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产业研究基地(中西部地区唯一)其在教学管理和督导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积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新疆师范大学的师生提供高质量的学习资源和交流平台。
二、资源的稀缺性
华中师范大学的教学管理与督导能力培训资源具有稀缺性,尤其是针对新疆师范大学特定需求的定制化课程和培训服务,市场上难以找到其他合适的供应商;同时其拥有的“小雅”平台是华中师范大学自主研发的云端一体化智能教育SPOC平台,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人工智能赋能教与学的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及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此外,华中师范大学的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软硬件条件也是其他机构无法比拟的,这些资源的稀缺性使得单一来源采购成为必然的选择。
三、保证项目质量和效果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可以确保新疆师范大学与华中师范大学之间的紧密合作和沟通,根据实际需求量身定制培训内容和形式,保证项目质量和效果。同时,单一来源采购还可以避免多家供应商之间的恶性竞争和价格战,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四、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等特定情况。本次高级研修班项目符合这些特定情况,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政策的。
综上所述,新疆师范大学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为教学管理与督导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项目安排去华中师范大学学习的机会,是基于采购项目的特殊性、资源的稀缺性、保证项目质量和效果以及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政策等多方面的考虑。这种采购方式有助于实现项目的目标和需求,提升新疆师范大学的教学管理和督导能力。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上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04日2024年07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李珂

联系电话:0991-4112288

联系地址:乌市水磨沟区观园路100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李正勇

联系电话:0991-2359482

联系地址: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1.jpg

    805.3 KB

  • 2.jpg

    2.2 M

  • 3.jpg

    2.4 M

  • 4.jpg

    3.0 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