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对于《2024年公示通告刊登服务》项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公示通告刊登服务 项目预算限额:60万元 |
采购项目描述:(背景、内容、成果、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等) 一、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城乡规划(总体规划、次分区规划、法定图则、详细蓝图等)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该环节是涉及规划调整的项目开展规划用地审批的法定前置条件。 为规范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公告活动,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市政府于2000年10月20日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根据该规定第五条,市政府明确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发布政府公告。 目前,光明区肩负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使命,重大重点项目与日俱增,为确保涉及规划(法定图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项目的顺利推进,须做好规划公开公示工作。 二、项目内容 1.项目成果要严格依照国家现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2.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在市级传统媒体(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刊登相关公示通告内容。 3.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公示通告的版面设计、版位安排、内容校对及刊登后回访等。 三、项目成果、数量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2024年公示通告刊登服务项目验收报告 2.成果形式具体为所有刊登任务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报样。 |
拟定供应商名单: 深圳报业集团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深圳报业集团为中国十大报业集团之一,是我国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党报传媒集团之一,旗下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9报5刊1个重点新闻门户网站,1家出版社以及系列新媒体,影响辐射全国。 市政府于2000年10月20日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告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95号)。根据该规定第五条,市政府明确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发布政府公告。由于《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均为深圳报业集团的旗下报刊,考虑到集团传媒手段和方式的影响力和辐射度,拟按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确定由深圳报业集团承担本项目。 |
征求意见期限: 从2024年2月26日起至2024年3月1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联系人:巫工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邮编518107) 联系电话:0755-23466422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