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心理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心理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宝山区呼青路158号12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10-W1010

项目名称:心理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物资名称:心理专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规格型号: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3.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4.计量单位: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5.数量: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7.交货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许路831号

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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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若投标供应商是报价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效期内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设备除外)。投标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报价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2.若投标供应商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效期内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设备除外)。投标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报价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3.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呼青路158号12号楼

方式:线下发送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390号(小白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8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呼青路158号12号楼。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7.1若投标供应商是报价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效期内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设备除外)。投标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报价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7.2若投标供应商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效期内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设备除外)。投标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报价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7.3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助理、李助理、王主任 联系电话:18758574201、16621376553、18918786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呼青路158号12号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费雨薇、刘同柯 联系电话:13636581032、15797636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雨薇、刘同柯

电 话:  021-36500208、365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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