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采购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业务外包项目的公告
金额
6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意向单位:
我中心拟对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业务外包进行采购,现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征询价格。
一、项目名称
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报价限额
630000元(最高限价)
三、采购项目的功能或目标
推进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为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内企业和群众提供咨询导办、热线接听、帮办指导、全流程代办、重点项目帮办、业务办理等服务,推动我区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项目服内容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服务内容
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咨询导办、热线接听、帮办指导、全流程代办、重点项目帮办、业务办理等服务。为落户我区的重点项目提供“一对一”的贴心服务,包括重点项目资料审核、受理、交办、跟踪等行政审批事宜。
(二)项目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教育、督促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保证采购人业务利益不受损失,应按照采购人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执行保密工作。
2.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内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进行人员管理,保证项目高质量完成。
3.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工作,确保服务工作质量,确保业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业务完成的时效性,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
4.中标人应制定合理科学的窗口服务绩效考核管理方案,并做好日常绩效管理工作,定期培训窗口服务人员,提高窗口业务水平,保证项目服务整体满意度,确保窗口服务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5.中标人需为本项目拟派项目服务实施人员数量不少于7名;提供的人员均具备独立上岗能力,遇有空缺,中标方随时有储备人员顶岗;实施人员均接受采购人面试、审核同意后方能上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4.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项目范围以及供货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5.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项目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已领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则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七、递交项目服务方案时间与地点
2024年4月25日17:30前送达仲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仲恺大道投资控股大厦2楼202办公室)。项目方案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不予接受。项目方案不接受邮寄送达。上交的所有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完好。
我中心根据各供应商上交的材料通过综合评估择优选取供应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仲恺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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