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徐家汇华泾镇XHPO-0001单元D5B-1地块商办项目总承包工程降水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ec202401120000578593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cscec202401120000578593报名截止: 2024-01-20 09:00:00


上海市徐家汇华泾镇XHPO-0001单元D5B-1地块商办项目总承包工程降水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公 告



为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方便快捷反映问题,如您发现我司职工存在违规违纪、腐败和作风问题,如要求分包分供安排吃饭娱乐旅游、买单报销,向分包分供索取礼品礼金、索要回扣,故意拖延刁难、暗箱操作招标等问题,可通过中建三局纪委、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设立的多种监督投诉通道进行举报,公告如下:

一、中建三局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7—65275683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jwjd@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8971178578

二、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1—65195099(转588)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hdjjb@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7301653286

三、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











中建三局纪委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直通车” 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直通车”


徐汇区华泾镇XHPO-0001单元D5B-1地块商办项目降水工程




















招标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 一月






徐汇区华泾镇XHPO-0001单元D5B-1地块商办项目降水工程

招 标 公 告

徐汇区华泾镇XHPO-0001单元D5B-1地块商办项目由招标单位施工总承包,为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本着诚实信用、合理低价的原则,招标人决定对降水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专业施工分包单位。本招标文件是各投标人编制标书的依据,也是今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分包合同的依据。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徐汇区华泾镇XHPO-0001单元D5B-1地块商办项目

2.工程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华泾镇,东至景洪路,南至兴南东路,西至曹联路,北至华泾路。

3.工程概况:

建筑用地面积 16672.23m²,总建筑面积144655.38㎡ ,地下建筑面积42894.35㎡ ,地上建筑面积101761.03㎡。拟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地下室为三层,地上3栋建筑单体,主要用途为商业办公设计。

4.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4.1.招标范围:建造、安装降水设施(包含但不限于成井所需沟槽开挖)及提供降水施工设施及运行,包括降水井及场地临时排水、降水工程。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降水井初步平面布置图、基坑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投标人自行设计并优化方案进行本工程的降水工程报价,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应取得招标人、业主、监理以及地铁监护单位的同意并满足现场降水需求,如不满足招标人有权指令投标人按照原招标人下发图纸施工,且总金额不变。投标人的施工范围包括疏水井、降压井、观测井、回灌井成井运行及封堵,保证降水后土体干燥及封井,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

4.2.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包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即降水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并由乙方自供设备的形式承包施工。

5.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清单。

6.工期要求:685日历天;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时间进场施工,施工进度按照招标人的总进度计划进行:

计划进场时间2024年1月15日,每层土以下开挖前,保证水位低于开挖面1米。

1坑:

首层土开挖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结束时间为2024年2月5日。

二层土开挖时间为2024年2月25日,结束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

三层土开挖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

四层土开挖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

2坑:

首层土开挖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结束时间为2024年2月25日

二层土开挖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11日.

三层土开挖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6日。

四层土开挖时间为2024年9月7日,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7日。

降水结束时间(垫层浇筑完成,大面降水井封堵)1坑2024年5月10日;2坑2024年9月30日。

计划预留降水井封井时间1坑2025年8月1日;2坑2025年11月30日。

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运行时间按实际情况,投标人自行考虑,单价不因降水井运行时间变化调整。

7.付款条件:

每月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全部降水井封井完成后第6个月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办理完结算后第6个月支付至结算总价90%,办理完结算第12个月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款5%在项目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8、投标保证金

新引进分供方或与公司无在建合作项目的分供方参与投标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为2000元,于投标截止前以电汇或网银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获取的招标文件为准,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通过资格审核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9.招标主体:中建三局集团华东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其他:

二、投标人要求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实体,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需求,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有法人资质、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符合本工程施工的相关资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报送的资质信息,应与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等政府相关资质查询平台中的数据信息保持一致。)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4.非中建三局《专业分包商名册》中不合格单位。

5.失信人不能参与投标。

6.关联单位不可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竞标,一经发现将作废标处理,且将根据公司规定予以进行相关违规失信登记。关于投标单位关联关系的认定如下:

(1)不同投标人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

(2)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及以上的;

(3)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 25%及以上的;

(4)相互间存在租赁关系(例如商混站的租赁)且租赁份 额已占其中一方总份额的25%及以上;

(5)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8)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9)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的其他联合行动;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与我司有应结未结项目且以不得无正当理由拖延结算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如有,将在资审阶段根据审查意见予以淘汰。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社保在缴职工,提供6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资料(从招标公告发起月往前推算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

9.与中建三局无不良合作记录;不在《中建三局涉诉分供商限用名录》和《信用中国》失信惩戒范围内。

10.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如有必要)实地考察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

3.投标人报名时提供附件(云筑网附件已有且未过期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本项目工程委托书)。

1

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5

被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记录(近6个月内)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具体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在云筑网上发布电子版。通过“云筑网”

(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上线查收。

3.发放对象:云筑网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2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云筑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3.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与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有在建合作项目的分供方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按照《中建三局有限公司分供方评价及分级管理细则》进行信用评价。

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通过资格审核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不满足第3条:“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要求缴纳,应缴纳但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采用不计息返还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无息返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6. 不予退还情形:

6.1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又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招标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上海经理部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金桥路1389号金桥大厦17楼联系人1: 李博15070317392

项目部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华泾镇,东至景洪路,南至兴南东路,西至曹联路,北至华泾路。

联系人:湛祥浩项目经理 13636439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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