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保利天悦地块十项目二期2#-b施工总承包
金额
5012.08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6/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6101003506dnl9bry0c
预算金额5012.08万元
招标公司西安荣尚晟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荣18509219063
中标公司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5012.08万元
中标联系人唐磊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保利天悦地块十项目二期2#-b施工总承包 |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01003506dNl9BRY0C | ||||||||||||||
标段名称 | 保利天悦地块十项目二期2#-b施工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E6101003506dNl9BRY0C001 | ||||||||||||||
招标人名称 | 西安荣尚晟置业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姓名 | 许荣 | 联系电话 | 18509219063 |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11日 14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304 | ||||||||||||
评标情况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富利建设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50120837.73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580 | |||||||||||
2 | 陕西锦越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1289095.06 | 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580 | |||||||||||
3 | 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51159719.25 |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580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1 |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富利建设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唐磊 | 注册建造师一级 | 湘1432022202301759 | 响应 | ||||||||||
2 | 陕西锦越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刘昌胜 | 注册建造师一级 | 陕1612016201716548 | 响应 | ||||||||||
3 | 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杨晓丽 | 注册建造师一级 | 00506089 | 响应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公示期:3 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3、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4、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4.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4.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4.3 相关证明材料;4.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4.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509219063 | ||||||||||||||
其他公示内容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1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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