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桐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超1828085582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DAF-4项目(项目名称)DAF-4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
邀请招标信息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DAF-4项目(项目名称)DAF-4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的项目业主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
1.2本招标项目为邀请招标,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广元市。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场地位于总体工程研究所941厂区、924厂区、401厂区。其中,941厂区属丘陵地貌,拟建双层钢丝网围墙,新建钢丝网采用成品编织网,钢丝网高2.5m,上设0.7m高放攀爬带倒刺螺旋卷网,单层长度约10500米,以及周界配套巡更道、检修通道、隔离带等,周界两侧有附属挡土墙等结构支挡措施,同时新建桥梁一座(跨度9米);新建保卫控制中心,新建控制区门卫及武警岗楼,共计新增建筑面积790平方米;924厂区,钢丝网周界及附属挡土墙,总长约3千米;401厂区,新建砖围墙210米及附属挡土墙,估算总投资约为2.7亿元(其中建安费用约为1.6亿元)。
2.3本招标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工程竣工资料全部移交、缺陷责任期结束、配合招标人完成 DAF-4项目工程施工的结算审计、国家审计、档案验收及整改等完成之日止,同时应配合完成招标人上级部门(包括国家相关部门)对本项目所进行的各类审计、检查、验收等服务工作。
2.4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等,本项目采取以质量、安全、进度及投资控制为重点的工程咨询,其工作内容如下:
(1)项目管理:负责项目报规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等各类行政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完成承建单位及相关服务单位的业务管理;负责对项目进行“三控三管一协调”(三控”即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成本)控制。“三管”即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指全面地组织协调(协调的范围分为内部的协调和外部的协调))管理;负责工艺设备进场、开箱、安装、调试等协调配合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固定资产移交;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相关日常业务工作等。
(2)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工程造价咨询(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工程变更相关商务文件进行造价控制;款项审核;定期出具阶段性工程造价控制报告,协助招标人完成投资控制目标。
2.5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下述业绩要求中的第①项或(第②项和第③项和第④项)。
①近 五年 ( 2019  年 01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中的两项服务内容)。
②近 五年 ( 2019  年 01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项目管理服务业绩)。
③近 五年 ( 2019  年 01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④近 五年 ( 2019  年 01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业绩。
3.1.3项目咨询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咨询总负责人可由项目管理负责人兼任)。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要求:(1)项目管理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的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含3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等事宜)和合同的全面实施;(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3本次是否允许库外会员报名: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满足第3条所述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请于2024年6月23日—2024年6月27日期间登陆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进行报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是否有禁止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将获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物院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如有利害关系相关单位报名,则在纪检或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随机选择一家公司参加投标(应留下相应书面证据)。
4.2获得投标邀请书的潜在投标人请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时间和方式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绵阳市科学城九区外侧原动力部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招标信息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总体工程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邮    编:621900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林桐                              联 系 人:张超、张晟
电    话:0816-2484426                      电    话:18280855825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hangsheng@xhtc.com.cn
网    址:   /                               网    址:      /            
202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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