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皮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产业园(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1300000782004297001a02132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南皮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侯磊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凯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利娟1993316825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南皮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产业园(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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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004297001A021328 | ||||||||||||||||||||||||||||||||||||||||
招标内容: | |||||||||||||||||||||||||||||||||||||||||
南皮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产业园(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皮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产业园(三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南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审字【2023】4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皮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皮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为:河北省南皮县乌马营镇西五拨村。 2.2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120295 平方米(合 180 亩),总设施面积 81101.10 平方米; 2.3 项目划分:无 2.4 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5 计划工期:450 日历天 (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30 日历天)。 2.6 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 2.2招标范围:种植智能化玻璃温室 1 栋 44026.20 平方米、新型装配式日光温室 3 栋 2885.60平方米、保温日光温室 21 栋 30358.10 平方米、连廊 1070.90 平方米、种植配套 2760.30 平方米,项目同时建设道路、围墙、给排水管网等园区配套工程。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招采云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双方均下载),未按以上要求下载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农林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其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有预留份额,预留比例为 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 60%。大中型企业投标的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划分项目,补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由同一人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牵头人(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0 09:30至2023-09-2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10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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