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10-321204-89-01-72503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遥010-687774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PC 总承包-2023 年 10 月大唐泰州多能互补项目一期(54MW)
光伏发电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泰州多能互补项目一期(54MW)光伏发电项目已由泰州市 姜 堰 区 行 政 审 批 局 以 江 苏 省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确 认 书 ( 项 目 代 码 2110-321204-89-01-72503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后续由新成立的项目公司大唐泰州姜堰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建设资金 来自企业自筹(其中资本金比例为 33%,银行贷款比例为 67%),招标人为大唐 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 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淤溪镇。
2.2 建设规模:69.3576MWp/(54MW 交流侧)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含 220kV 升压站。
2.3 计划工期:2023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243 日历天(具体 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大唐泰州多能互补项目一期光伏发电工程 EPC 总承包工程,包含光伏发电 场、升压站(不含储能系统)、进场(站)道路 EPC 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 于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服务(含前期专题、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协调工作等)等。EPC 单位带设计方案投标,若与招标人提供的可研报告工 程量差别较大时(10%及以上),需提供详细说明或计算过程。EPC 总承包工程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勘察:招标人只提供项目可研阶段光伏场区、升压站初勘与测绘成果 报告仅供参考。若招标人提供的初勘与测绘成果不满足要求,需投标人自行完成 岩土勘察与地形图测绘工作。
(2)设计:包含光伏发电场、升压站(不含储能系统)的所有施工图纸设 计(包含初步设计报告)、竣工图设计等全过程的所有设计及服务工作。所有设 计方案实施前应经招标人审查确认,并满足大唐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及审查要求。
(3)采购:除甲供设备和材料(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二)外的所有设备 和材料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也包括 甲供设备和材料接卸、二次倒运、保管、资料移交。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投 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须在招标人提供的供应商短名单中选择,且不得是集 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
(4)施工:包含光伏发电场、升压站(不含储能系统)的所有施工内容及 配套设施(含场区梯坡改造修整、护坡治理、防洪、消能设施),也包含为落实 环评、水保、消防、安全设施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施工 检测部分包含升压站、光伏区试桩、工程桩检测、地基检测、施工期的地基沉降 观测等。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施工用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光伏 组件、支架、汇流箱、逆变器、箱变基础及安装工程,接地工程,道路工程,集 电线路工程,升压站(不含储能系统)土建及安装工程等。
(5)调试:项目调试、试验(含特殊试验、一次调频试验、电网要求并网 试验等)及检查测试(含组件安装前性能测试和验收检测)、系统调试、整套试 运和检修、消缺维护费用。所有场站设备接入大唐大数据集控中心,江苏公司生 产管控中心等,包含接入集控中心的调试。
(6)服务(含前期专题、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协调工作等):手续方面:招标人只负责(a)取得项目备案、环评、水保、接入系统设计 的审批意见;(b)签订融资协议或意向书、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 地预审意见、使用林(草)地审核同意书、光伏场区土地(水域)租赁协议;(c)土地(水域)勘测定界报告及土地手续办理。
投标人负责(a)以招标人名义办理并网协议、供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发 电许可证、调度及供电手续办理;(b)渔光互补专项方案、安全预评价、第三 方机构施工图审查、工程报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 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证书、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表、压覆矿、地灾评估、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 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施工所需临时用水及
永久性生活用水、用电、中断道路交通等许可和批准以及其它相关所有手续办理 的工作(包括前期专题报告编制并取得最终批复或备案手续);(c)人身意外 伤害险、施工设备险、工伤保险等(除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 者责任险)手续办理。
验收方面:投标人负责包含水保、环保、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验收和竣 工验收。
招标人只负责升压站征地拆迁,光伏区域(含场区内道路、集电线路、架空 线路)的租地费用,投标人应负责配合完成土地测量丈量工作。此外所有的协调、赔付(包含但不限于:建设期鱼塘赔偿(青苗补偿)、税费以及缴纳水土保持补偿 费)均包含在投标人范围内。
投标人负责项目并网、试运、移交、质保、培训、后评估、审计配合工作以 及其它相关联的各项工作。
工作分界点:
(a)与送出工程分界点为:升压站出线门型构架,升压站围墙内设备、材 料、附件及建筑安装工程均含在本标段内(包含送出工程光缆引接、熔接、附件、测试等所有工作)。
(b)与储能工程分界点为:本次招标范围内不包含储能系统设计施工,但 需完成 5.4MW/10.8MWh 储能进线柜设备安装。
(c)以升压站、光伏场区、道路、集电线路征租地界限为界面,升压站征 地红线、光伏场区、道路、集电线路征租地界限以内的所有施工工程。
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工程,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 定的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含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固定总价。
项目须通过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批准且土地、送出、复合开发均无障碍时,EPC 总承包合同方可生效。
2.5 招标编号:CWEME-202310JSTZ-S00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
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50 MW(或 MWp)级及以上的集中 式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 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 文译本)。
3.2.1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及以上资质,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 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 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其他要求具体如下:本 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 各成员单位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其他要求具体 如下:
(1)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满足:必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 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近 5 年须具有 2 个 及以上 50 MW(或 MWp)级及以上已投运的集中式光伏电站设计业绩。(业绩 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 体协议书,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应满足: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近5年成功从事过至少 2个50 MW(或 MWp)级及以上已投运的集中式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 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 中文译本)。
3.4 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
〔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
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
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
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拟派 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 1 个总装机容量 50MW(或 MWp)级及以上已投运的集中
式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
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
应的中文译本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 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电子商务平台,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 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 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 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 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 件的,请拨打客服电话,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 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4.2 客服电话:400-888-626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 9:0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 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均以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
标人请勿前往北京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
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20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梁徐街道黄村村石黄路 1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北楼 4 层 邮编:100040
联系人:徐遥石蕊
电话:010-68777499
邮箱:xuyao@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邮箱: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与采购监管部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ijianjubao@china-cd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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