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旬邑县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建设项目(续建)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jycz-2024-12-013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029-8868098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5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0
公告正文
旬邑县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建设项目(续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JYCZ-2024-12-01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 一、招标条件 本旬邑县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建设项目(续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旬邑县石门山自然保护区工作站(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站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旬邑县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建设项目(续建)所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旬邑县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建设项目(续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旬邑县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建设项目(续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级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 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 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 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 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 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 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证明: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 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查询; 9、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 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9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9日到12月25日,每日上午 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陕西征吉建业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先河之星1号楼2101室)持以下资料 (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获取招标文件:(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 人身份证复印件);(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 币),售后不退,不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先河之星1号楼21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先河之星1号楼2101室 七、其他 1、本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旬邑县林业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旬邑县石门山自然保护区工作站(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站) 地 址:旬邑县东大街 联系人:李诤 电 话:1389205937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征吉建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先河之星1号楼2101室 联系人: 周工 电 话: 029-88680985 电子邮件: 399269750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匿|女(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