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有色铸造分公司电机壳20万增能项目、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新增大型低压金属型浇注机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成都有色铸造分公司电机壳20万增能项目、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新增大型低压金属型浇注机项目
成都有色铸造分公司电机壳20万增能项目、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新增大型低压金属型浇注机项目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货物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购货物名称:成都有色铸造分公司电机壳20万增能项目、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新增大型低压金属型浇注机项目
2.2采购货物数量: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新增大型低压金属型浇注机项目:低压铸造工位通风除尘除味设备,1台套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成都有色铸造分公司电机壳20万增能项目-除尘设备,1套
2.3交货地点:
1.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新增大型低压金属型浇注机项目--环保设施:
交货地点: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有色铸造分公司;
2.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成都有色铸造分公司电机壳20万增能项目-除尘设备 :
交货地点: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成都有色分公司重力铸造车间。
2.4交货期:
1.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新增大型低压金属型浇注机项目--环保设施: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设备(干法除尘设备、风机,风管、活性炭净化设备等)90天内到达现场,设备安装时间要求在累计60天内完成(具体施工时间由招标方根据生产安排指定施工时间,因招标方生产原因造成时间延期,相应顺延),现场实际施工时间节点双方协商确定。
2.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成都有色铸造分公司电机壳20万增能项目-除尘设备:
合同生效后,4个月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施工时间由买方根据生产安排指定施工时间)。
2.5 最高投标限价: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规范。应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包含)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包含)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3)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如有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财务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投标人2021年有效的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审核出具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或者 投标人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正在供货或已完成验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2套(含2套)且每套处理风量不低于60000m3/h的铸造类废气处理设备制造和安装类似业绩。同时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正在供货或已完成验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2套(含2套)风量不低于20000m3/h的用于铸造工艺的除尘设备制造和安装类似业绩。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2)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合同名称、货物明细、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部分不得进行遮挡或者涂抹等。
(业绩必须为投标人的主体业绩,提供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业绩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9日23时00分至2023年4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9时00分。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66-2号
联系人:马利民
电话:18004423680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130118
招标项目负责人:高严、刘庆野
座机号码:0431-80531686
手机号码:19975805599
邮箱:gaoyan48@faw.com.cn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成都有色铸造分公司电机壳20万增能项目、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新增大型低压金属型浇注机项目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货物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购货物名称:成都有色铸造分公司电机壳20万增能项目、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新增大型低压金属型浇注机项目
2.2采购货物数量: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新增大型低压金属型浇注机项目:低压铸造工位通风除尘除味设备,1台套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成都有色铸造分公司电机壳20万增能项目-除尘设备,1套
2.3交货地点:
1.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新增大型低压金属型浇注机项目--环保设施:
交货地点: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有色铸造分公司;
2.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成都有色铸造分公司电机壳20万增能项目-除尘设备 :
交货地点: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成都有色分公司重力铸造车间。
2.4交货期:
1.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新增大型低压金属型浇注机项目--环保设施: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设备(干法除尘设备、风机,风管、活性炭净化设备等)90天内到达现场,设备安装时间要求在累计60天内完成(具体施工时间由招标方根据生产安排指定施工时间,因招标方生产原因造成时间延期,相应顺延),现场实际施工时间节点双方协商确定。
2.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成都有色铸造分公司电机壳20万增能项目-除尘设备:
合同生效后,4个月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具体施工时间由买方根据生产安排指定施工时间)。
2.5 最高投标限价: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规范。应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包含)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包含)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的事业单位信息以开标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3)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如有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财务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投标人2021年有效的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审核出具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或者 投标人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正在供货或已完成验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2套(含2套)且每套处理风量不低于60000m3/h的铸造类废气处理设备制造和安装类似业绩。同时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正在供货或已完成验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2套(含2套)风量不低于20000m3/h的用于铸造工艺的除尘设备制造和安装类似业绩。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应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2)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合同名称、货物明细、签订时间、双方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部分不得进行遮挡或者涂抹等。
(业绩必须为投标人的主体业绩,提供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业绩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9日23时00分至2023年4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9时00分。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66-2号
联系人:马利民
电话:18004423680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邮编:130118
招标项目负责人:高严、刘庆野
座机号码:0431-80531686
手机号码:19975805599
邮箱:gaoyan48@faw.com.cn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
0736-ZB20230416/01 | 成都有色铸造分公司电机壳20万增能项目、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新增大型低压金属型浇注机项目 | 货物 | 2023-03-29 23:00 | 2023-04-04 17:00 | 2023-04-19 09:00 | 【我要投标】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