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高铁新区综合开发物业管理服务PPP规划设计咨询方案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设计运营维护权建设产业发展服务活动可行性缺口补助融资文件短期融资再融资融资交割项目设施资产收益权非日常维护修理运营年运营维护服务智慧城市工程设备与器材验收员工培训资产使用权养护维修接收人员培训技术转让保险和承包商保证的转移暂保单缺陷修复核查检修探伤检测易损易耗件更换渠道引进投产金融产业线索提供产业发展管理外出调研专题讲座对外宣传产业发展政策制定投融资移交市政交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给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燃气管道天然气门站供热管道通信管道环卫垃圾转运站一级消防站绿化景观工程拆迁安置房应用支撑平台智慧交通系统智慧能源系统智慧市政系统智慧园林系统智慧城管系统智慧环卫系统智慧医疗系统智慧城市系统的维护产业导入及发展服务公共设施经营城市综合开发投资现金流量表各年规划设计咨询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ztt2022zfcg0102
预算金额743428.3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文达
招标代理机构九州天投河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谷闪闪0316-7938710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
发布时间: 2022-10-17 |
一、项目编号: JZTT2022ZFCG0102 二、项目名称: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文达、宋大鹏、周宏波、王洪兵、张小磊、宁艳青、索英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86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单位: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重庆市潼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1)、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2)、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3)、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4)。中标价格:建安工程费用下浮率3.80%,年投资回报率7.50%,合理利润率7.00%,中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河北京南·固安高新区高铁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本级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惠文街郦湖北岸北门东侧 联系方式: 刘文达 0316-5926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九州天投河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大街256号石邑大厦六楼617 联系方式 : 谷闪闪 0316-7938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谷闪闪 电话: 0316-7938710 十、附件 |
发布时间: 2022-10-17 地域: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惠文街郦湖北岸北门东侧 采购人: 河北京南·固安高新区高铁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本级
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 | null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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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项目合同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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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备忘录
谈判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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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
招标文件-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
谈判时间:2022年10月8日(周六)14: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河北京南·固安高新区高铁新区园开发建设指挥部会议室
谈判人员:
固安县人民政府代表(简称“甲方”):
河北京南·固安高新区高铁新区园开发建设指挥部(采购人):
王立国主任
赵伯山常务副主任
焦双双金融顾问
固安县财政局:周伟江副局长
固安县住建局:纪广辉副局长
固安县发改局:马东坡副局长
固安县税务局:于洪涛副局长
固安县交通局:关清宇副局长
固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赵杰股长
固安县水务局:张振股长
固安县生态环境局:吴立新股长
固安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关方旭
法律专家:陈杰
社会资本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候选社会资本: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重庆市潼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1)、中铁第五勘察
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2)、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
体成员3)、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4)
逄敏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副总经理
全厚发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副总经理
王奇卓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投资运营部总经理
王守彬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经济管理部总经理
王维军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法审风控部总经理
马传涛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经营开发部副总经理
王紫灿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投资运营部投资经理
董宏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建设管理部副总经理
王乾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华北指挥部片区经理
咨询公司: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刘蒙、王岩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谈判,在乙方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基
础之上,针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PPP项目合
同》文本的条款进行了完善和修订,确认谈判备忘录具体内容如下: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PPP项目合同》
序号 | 条款页码及条款号 | 原条款内容 | 修改原因 | 社会资本方建议修改意见 | 谈判结果 |
1 | P3,第1.1.20条P70,第21.2.2条 | 1.1.20上级政府行为,指甲方及其任何上级政府部门(【县】级及以上)的国有化、征收及征用等行为。21.2.2上级政府行为及其任何上级政府部门的国有化、征收及征用等政府行为。如甲方或其部门贯彻执行上级政府、部门决定、命令等的行为,亦属于本处所指的政府行为。 | 需要明确上级政府行为并进行上下文统一 | 建议改为:上级政府行为,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国有化、征收及征用等行为。 | 修改为:1.1.20上级政府行为,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国有化、征收及征用等行为。如甲方或其部门贯彻执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决定、命令等的国有化、征收及征用等行为,亦属于本处所指的上级政府行为。删除21.2.2 |
2 | P9,第3.2.3条(3) | 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 | 需要明确界定合作范围 | 建议改为:项目合作范围内子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 | 修改为:项目合作范围内子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 |
3 | P13,第4.1.7条 | 乙方应确保项目公司采取多种渠道合法地筹集本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他资金。根据经过乙方提交且甲方审定的年度投资开发计划及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如项目公司无法在当年的12月31日前取得该年对应的债务性资金,乙方负有补偿融资义务,乙方应在当年的12月31日后45日内向甲方提交补充融资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后实施。乙 | 项目融资主体为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可以采用股东借款等形式协助融资确保资金到位。 | 建议改为:项目公司应确保采取多种渠道合法地筹集本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他资金。根据项目公司提交且甲方审定的年度投资开发计划及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如项目公司无法在当年的12月31日前取得该年对应的债务性资金,乙方有义务协助项目公司落实融资。 | 修改为:乙方应确保项目公司采取多种渠道合法地筹集本项目资本金以外的其他资金。根据经过乙方提交且甲方审定的年度投资开发计划及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如项目公司无法在当年的12月31日前取得该年对应的债务性资金,乙方应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借款等方式确保项目公司取得该年对应的资本金以外部分的资金,该部分资金的融资成本不应高于该部分资金到位当月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若已获得银 |
序号 | 条款页码及条款号 | 原条款内容 | 修改原因 | 社会资本方建议修改意见 | 谈判结果 |
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补充融资方案,或提交的补充融资方案不能满足本项目融资需要的乙方应与项目公司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 行贷款,则不应高于已获得银行贷款的融资利率。 | ||||
4 | P13,第4.1.8条 | 乙方应促使项目公司在签署前述《PPP项目合同承继合同》后全面履行《PPP项目合同》等合同文件项下的义务,乙方同时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协助和保障措施,确保项目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和绩效目标完成项目投融资、规划设计咨询、建设、运营、产业发展服务等义务。如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出现资金紧张、经营管理困难等导致无法继续实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则乙方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恢复项目公司履约能力,确保项目的正常建设和运营管理。 | 增加豁免事项 | 建议改为:乙方应促使项目公司在签署前述《PPP项目合同承继合同》后全面履行《PPP项目合同》等合同文件项下的义务,乙方同时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协助和保障措施,确保项目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和绩效目标完成项目投融资、规划设计咨询、建设、运营、产业发展服务等义务。如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因非甲方原因出现资金紧张、经营管理困难等导致无法继续实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则乙方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恢复项目公司履约能力,确保项目的正常建设和运营管理。 | 修改为:乙方应促使项目公司在签署前述《PPP项目合同承继合同》后全面履行《PPP项目合同》等合同文件项下的义务,乙方同时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协助和保障措施,确保项目公司依照合同约定和绩效目标完成项目投融资、规划设计咨询、建设、运营、产业发展服务等义务。如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出现资金紧张、经营管理困难等导致无法继续实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因政府方出资代表未能及时足额出资或甲方未能及时足额按效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除外),则乙方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恢复项目公司履约能力,确保项目的正常建设和运营管理。 |
5 | P15,第5.1.5条 | / | 明确安置房用地土地出让费用归属 | 建议新增5.1.5“安置房用地土地出让金由政府方负责,安置房产权移交居民的方式和时间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 修改为:5.1.5根据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公司不承担安置房用地土地出让费用 |
序号 | 条款页码及条款号 | 原条款内容 | 修改原因 | 社会资本方建议修改意见 | 谈判结果 |
6 | P18,第7.6条 | 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如需采购,项目由项目公司依法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项目公司对施工单位的采购需提前向相关部门备案。社会资本方自身具备相应资质的可直接进行相应工程的施工。项目施工总承包方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或违反本合同分包,若项目总承包方违反规定,且项目公司未能纠正的,则由项目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 按照对招标文件的实质响应,多标合一,具备设计、施工能力的社会资本可直接 | 建议改为: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单位如需采购,项目由项目公司依法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项目工作,项目公司对上述单位的采购需提前向相关部门审核。社会资本方自身具备相应资质的可直接进行相应工程的设计、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方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或违反本合同分包,若项目总承包方违反规定,且项目公司未能纠正的,则由项目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 修改为: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单位如需采购,项目由项目公司依法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项目工作,项目公司对上述单位的采购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核。社会资本方自身具备相应资质的可直接进行相应工程的设计、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方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或违反本合同分包,若项目总承包方违反规定,且项目公司未能纠正的,则由项目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
7 | P30,第9.1.6条P1,第1.1.7条 | 9.1.6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乙方与甲方重新签署PPP项目承继合同,本合同约定应由项目公司享有、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部转由该项目公司承继,但专属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如资本金出资责任,融资责任,对规划设计咨询、建设、运营等工作承担的连带责任,成立项目公司责任,对应保函的提交责任,负责组织、指导、监督项目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责任,股权锁定期内限制转让股权的责 | 调整融资责任表述,相近合同条款合并,上下文统一调整。 | 建议调整融资责任表述,对相近的关联条款进行合并。 | 修改为:9.1.6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乙方与甲方重新签署PPP项目承继合同,本合同约定应由项目公司享有、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部转由该项目公司承继,但专属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如:确保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资金以外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责任,对规划设计咨询、建设、运营等工作承担的连带责任,成立项目公司责任,对应保函的提交责任,负责组织、指导、监督项目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责任,股权锁定期内限制转让股权的责任等由乙方享有、承担。若乙方为联合体,需要约定各成员方对本项目规划设计咨 |
序号 | 条款页码及条款号 | 原条款内容 | 修改原因 | 社会资本方建议修改意见 | 谈判结果 |
任等由乙方享有、承担。 | 询、投资、融资、建设、运营按约定股权比例承担连带责任中各方的连带责任划分,承担连带责任所采取的措施等。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1.1.7PPP项目承继合同,指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乙方与甲方重新签署PPP项目承继合同,本合同约定应由项目公司享有、承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部转由该项目公司承继,但专属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如:确保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资金以外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责任,对规划设计咨询、建设、运营、产业发展服务等工作承担的连带责任,成立项目公司责任,对应保函的提交责任,负责组织、指导、监督项目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责任,股权锁定期内限制转让股权的责任等由乙方享有、承担。PPP项目承继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自动成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本。 | ||||
8 | P30,第9.1.7条 | 乙方对本项目开展投融资、规划设计咨询、建设、运营等工作承担连带责任;若乙方为联合体,需要约定各成员方对本项目规划设计咨询、投资、融资、建设、运营按约定股权比例承担连带责任中各方的连带责任划分,承担连带责任所 | 相近合同条款合并 | 建议删除该条款 | 删除该条款 |
序号 | 条款页码及条款号 | 原条款内容 | 修改原因 | 社会资本方建议修改意见 | 谈判结果 |
采取的措施等。 | |||||
9 | P30,第9.1.8条 | “在项目合作期间,随着项目公司投资总额的增加,项目公司的项目资本应进行相应调整,并应满足项目的公益性、风险保障以及融资要求。” | 针对投资调整增加合规性表述 | 建议改为:9.1.8在项目合作期间,随着项目公司投资总额的变动,项目公司的项目资本金应进行相应调整,并应满足项目的公益性、风险保障以及融资要求,且调整幅度应符合本项目审批要求。 | 修改为:9.1.7在项目合作期间,随着项目公司投资总额的变动,项目公司的项目资本金应进行相应调整,需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并满足项目的公益性、风险保障以及融资要求,且调整幅度应符合法律规定和本项目审批要求。 |
10 | P35,第11.4条 | 使用者付费比例=全部使用者付费/(全部使用者付费+全部可行性缺口补助)。本项目最后一个子项目进入运营期前,使用者付费收入以项目公司提供且经第三方审计后的实际收入为核算依据。本项目最后一个子项目进入运营期即本项目整体进入运营期后,使用者付费收入以全生命周期使用者付费10.11%比例作为基准收益,计算当年可行性缺口补助时扣减的当年使用者付费收入以当年使用者付费基准收益作为计算依据。项目合作期内实收使用者付费收入总额应不低于10.11%。实收使用者付费收入不足基准收益水平时,计算可行性缺口补助按10.11%进行核减。 | 保持使用者付费比例一定的前提下,剔除大中修、恢复性大修及设备重置费用等运营成本增加对使用者付费收入增加的影响。 | 建议改为:使用者付费比例=全部使用者付费/(全部使用者付费+全部可行性缺口补助)。本项目最后一个子项目进入运营期前,使用者付费收入以项目公司提供且经第三方审计后的实际收入为核算依据。本项目最后一个子项目进入运营期即本项目整体进入运营期后,根据审定总投资计算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总额,全生命周期使用者付费比例以10.11%作为基准收益,并确定以后每年度基准收益。计算当年可行性缺口补助时扣减的当年使用者付费收入以运营初期确定的当年使用者付费基淮收益作为计算依据。当年实收使用者付费收入不足当年基准收益水平时,按当年基准收益 | 不修改未尽事宜通过补充协议约定 |
序号 | 条款页码及条款号 | 原条款内容 | 修改原因 | 社会资本方建议修改意见 | 谈判结果 |
进行核减。确定的基准收益不随运营成本调整改变。 | |||||
11 | P38,第12.2.2.条(3) | 运维绩效服务费根据运营期内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变化进行调整。从运营期首年开始,以三(3)年为周期,满足一定条件时进行定期调价。 | 建议三年定期调价,否则可能出现合作期内一直无法触发调价机制极端情况,项目公司承担运营成本风险过大。 | 建议改为:运维绩效服务费根据运营期内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变化进行调整。从运营期首年开始,以三(3)年为周期,进行定期调价。 | 修改为:运维绩效服务费根据运营期内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变化进行调整。从运营期首年开始,以三(3)年为周期进行定期调价。 |
12 | P39,第12.2条 | 当K1值满足K1<95%或K1>105%时,调价机制方可被触发,否则不予以调价。 | 明确三年定期调价 | 建议删除对应条款 | 删除该条款 |
13 | P22,第7.12条 | 增加7.12项目造价控制原7.12与7.13顺延为7.13与7.14 | 建议增加概算、预算编制及确定原则,预算编制依据,人工、材料调差。 | 建议改为:7.12项目造价控制7.12.1工程概算的编制及确定7.12.1.1本项目的概算价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定案后,作为最终项目概算价。7.12.1.2最终核定的项目总造价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概算,但由于非乙方原因设计重大变更、因为不可预见因 | 修改为:7.12项目造价控制7.12.1工程概算的编制及确定(1)本项目的概算由第三方全过程综合咨询单位负责编制,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定案后,作为最终项目概算价。(2)最终核定的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概算,但由于设计重大变更、因为不可预见因素、因地质变化较大、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做出重 |
序号 | 条款页码及条款号 | 原条款内容 | 修改原因 | 社会资本方建议修改意见 | 谈判结果 |
素、因地质变化较大、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做出重大方案调整、不可预见以及其它可以合理合规申请调整概算的因素,导致的项目总造价超过项目概算的除外。7.12.2工程预算编制及确定7.12.2.1工程预算文件的确定:工程预算文件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财政部门负责审查后,经项目公司审核,报甲方审批定案。7.12.2.2施工图预算编制依据(1)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造价的计算原则为:工程项目建安费按施工图设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河北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最新颁发的计价依据,质量检验标准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文件编制。(2)人工、材料单价按照以下先后顺序采用:①以各单项工程开工前一个月《廊坊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为准;②《廊坊市工程造价信 | 大方案调整、不可预见以及其它可以合理合规申请调整概算的因素,导致的项目总投资超过项目概算的除外。7.12.2工程预算编制及确定(1)工程预算文件的确定:工程预算文件由第三方全过程综合咨询单位负责编制,财政部门负责审查后,经项目公司审核,报甲方审批定案。(2)施工图预算编制依据工程项目施工图预算的计算原则根据当地现行政策、质量检验标准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文件执行。(3)人工、材料单价按照当地相关政策规定执行。7.12.3人工、材料调差人工费、材料费调差按照当地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
序号 | 条款页码及条款号 | 原条款内容 | 修改原因 | 社会资本方建议修改意见 | 谈判结果 |
息》缺项部分以《河北省工程造价》发布的信息价为准;③以上期刊中均未有的同期材料信息价或市场价,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询价确定。7.12.2.3人工、材料调差人工费按照施工期当期廊坊市最新人工费调整文件中的工日单价调整。材料费按照施工期当期《廊坊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调整。 | |||||
14 | P52,第15.1.18条 | 本项目合作期内,以本项目名义争取到的上级补助资金归甲方所有,建设期可以依据规定投入到项目建设中,运营期可依法用于抵扣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 | 上级补助资金要用到本项目 | 建议改为:本项目合作期内,以本项目名义争取到的上级补助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期可以依据规定投入到项目建设中,运营期可依法用于抵扣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 | 修改为:本项目合作期内,以本项目名义争取到的上级补助资金归甲方所有并用于本项目,建设期可以依据规定投入到项目建设中,运营期可依法用于抵扣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 |
15 | P65,第20.2条 | 违约情形及责任 | 增加甲方不按时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的违约处罚 | 建议增加“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3‰的违约金。甲方延期超过60日未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及违约金,则乙方有权单方面发出解除本合同通知,与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提前终止补偿条款获得终止补偿。” | 不修改 |
序号 | 条款页码及条款号 | 原条款内容 | 修改原因 | 社会资本方建议修改意见 | 谈判结果 |
16 | P66,第20.2.3条 | 20.2.3乙方在项目建设期内抽回、侵占或挪用项目资本金及其他建设资金,经甲方责令限期改正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发出解除本合同通知,与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且根据本合同第20.5款执行。 | 违约条款建议根据对等原则设置 | 建议增加甲方违约条款:在项目合作期内,甲方侵占或挪用项目资本金及其他建设资金,经乙方催促限期归还后,仍未归还项目公司的,乙方有权单方面发出解除本合同通知,与甲方解除本合同。并且每延期一日,按照侵占或挪用资金的3‰支付违约金。 | 不修改 |
17 | P68,第20.5条 | A指提前终止通知发出之日乙方已经发生的投资额(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评估值为准);扣减政府方建设期出资后金额(包括股权出资、建设期补助等) | 建议采用收益法进行资产评估 | 建议改为:A指提前终止通知发出之日乙方已经发生的投资额(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采用收益法进行资产评估值为准);扣减政府方建设期出资后金额(包括股权出资、建设期补助等) | 不修改 |
18 | P69,第20.5.1条 | 如属乙方违约,甲方提出的终止情形的,则甲方有权自本项目提前终止之日起三(3)年内分期分批次无息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具体分批次的支付比例及时间进度安排由甲方确定。 | 甲方违约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乙方约定支付进度进行支付。 | 建议增加甲方违约责任:如属甲方违约,乙方提出的终止情形的,则乙方有权自本项目提前终止之日起一定时间内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投资资金及相应收益、补偿金,具体支付比例及时间进度安排由乙方确定。 | 修改为:20.5.2如属甲方违约,乙方提出的终止情形的,则乙方有权自本项目提前终止之日起一定时间内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投资资金及相应收益、补偿金,具体支付比例及时间进度安排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
(本页为签字页)
谈判人员签字
固安县人民政府代表(简称“甲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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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投资人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咨询公司: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
PPP项目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第二条声明与保证
第三条PPP项目的合作范围和期限
第四条项目投融资
第五条资产形成及归属
第六条相关配套安排
第七条项目建设
第八条运营和维护
第九条项目公司
第十条股权限制
第十一条项目回报机制
第十二条定价与调价机制
第十三条绩效评价
第十四条中期评估
第十五条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保险
第十七条履约保障
第十八条政府介入
第十九条一般补偿
第二十条违约、提前终止及处理机制
第二十一条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和上级政府行为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第二十三条项目监督
第二十四条项目移交
第二十五条再融资
第二十六条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第二十七条其他
附件一:项目公司建设期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
附件二:项目公司绩效评价支付系数表
附件三:项目公司运营期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
附件四:项目公司移交期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
附件五:项目公司产业发展服务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
附件六:项目投资开发计划(单位:万元)
本合同于2022年月日由下列双方在签订:
甲方: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XXX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且《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
区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2022年7月
22日由固安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项目已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
理库管理。
2、根据本项目实施方案,固安县人民政府授权甲方作为实施机构负责本
项目的具体实施。甲方已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为本项目的中选
社会资本,并已于年月日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3、《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PPP项目合同》已于
年月日经固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签署。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合作、守信的原则,就本项目实施相关事项协商
一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适用法律规定,共同达成合
同如下: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下列名词或术语在本合同下具
有下列含义:
1.1.1本合同,指由甲方与乙方就本项目签署的PPP项目合同,包括全部
附件以及日后签署的本合同之补充合同和附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2本项目,指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
1.1.3甲方,指本项目中经固安县人民政府授权确定的项目实施机构。
1.1.4乙方,指政府方就本项目通过法定采购程序选定的中选社会资本,
如中选社会资本为多个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全体成员。
1.1.5政府方,指固安县人民政府或其依法授权的实施机构,可指其中之
一,也可统指政府和实施机构。
1.1.6项目公司,指乙方为实施本项目而按照适用法律规定及采购文件要
求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
1.1.7PPP项目承继合同,指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乙方与甲方
重新签署PPP项目承继合同,本合同约定应由项目公司享有、承担的权利、
义务和责任全部转由该项目公司承继,但专属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如:确保政
府方出资代表出资资金以外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责任,对规划设计咨询、建设、
运营、产业发展服务等工作承担的连带责任,成立项目公司责任,对应保函
的提交责任,负责组织、指导、监督项目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责任,股权锁
定期内限制转让股权的责任等由乙方享有、承担。PPP项目承继合同自生效
之日起自动成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本。
1.1.8采购文件,指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资格预审
文件、招标文件等社会资本采购文件。
1.1.9响应文件,指乙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并对采购文件予以实质
性响应的文件。
1.1.10经营权,详见本合同3.3经营权的约定。
1.1.11服务费,指基于绩效考核结果的可行性缺口补助。
1.1.12履约保障体系,指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履约担保系
【投标保函;投资履约保函;建设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移交
维护保函】的统称。履约保障体系内的保函应为乙方/项目公司委托担保银行、
其他商业机构等出具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商业保函、履约保证书,或为乙
方/项目公司以现金形式出具的履约保证金。其中:投标保函,指乙方按照第
17.1款的约定提供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项目公开采购阶段的担保措施;投
资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第17.1款的约定提供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
下的前期工作等义务的担保措施;建设履约保函,指乙方按照第17.1款的约
定提供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规划设计咨询、建设等义务的担保
措施;运营维护保函,指项目公司按照第17.1款的约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
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运营维护等义务的担保措施;移交维护保函,指项目公司
按照第17.1款的约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移交、质量保证等
义务的担保措施。
出具投资履约保函、建设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及移交维护保函的担
保机构需经过甲方认可。
1.1.13建设期,指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项目开始运营日前一日止的期间。
1.1.14开工日,指首个子项目开工通知上载明的开工日期。
1.1.15运营期,指首个子项目运营起始日起至合作项目整体移交日止的
期间。
1.1.16运营起始日,指按照本合同第8.4款约定由甲方书面认可的日期或
视为甲方认可的其他日期。
1.1.17移交日,指本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
向甲方移交项目设施的日期。
1.1.18接收人,指在项目移交日负责接收乙方无偿、完整地移交资产和
相关权益的甲方指定主体。
1.1.19适用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所有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性法
规、规章、政府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或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求,以及有法
律约束力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等。
1.1.20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国有化、征收及征用等行为。如甲方或其
部门贯彻执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决定、命令等的国有化、征收及征用等行
为,亦属于本处所指的上级政府行为。
1.1.21批准,指为了使乙方能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行使其在
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乙方必须或希望从政府机关依法获得的所需要的任何许
可、执照、同意、授权、批准、免除或相同及类似的文件。
1.1.22融资方,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或项目融资资金的提供人。
1.1.23融资文件,指与项目或其任何一部分的建设、运营相关的长期、
短期融资或再融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担保协议和其他文件等,
但本合同约定的履约担保、股东作出的出资承诺除外。
1.1.24融资交割,指项目公司已为项目建设融资的目的签署并向融资方
提交所有融资文件,并且融资文件要求的就本项目获得资金的所有前提条件
得到满足或被豁免。
1.1.25再融资,指运营期内为维持项目正常运作和保障现金流,在初始
融资完成后对融资条件和工具进行调整的融资活动。
1.1.26项目资产,指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涉及
到的项目设施资产及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维护权和收益权)。
1.1.27谨慎工程和运营惯例,指可以合理期望的对同一项业务在相同或
类似情形下熟练和有经验的承包商或操作者的技能、勤勉、谨慎和预见能力
的惯例标准。
就本项目而言,谨慎工程和运营惯例应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合理的步骤,
以确使:
(1)在满足正常条件下及合理预测的非正常条件下本项目拥有所需要的
充足材料、资源和供应品;
(2)拥有足够数量、充足经验并经过适当培训的工作人员,以恰当有效
地按照相应的手册和技术规范运营本项目并能够处理紧急情况;
(3)由有知识并受过培训和有经验的人员进行预防性日常和非日常维护
和修理,以确使本项目长期、可靠和安全地运营。
1.1.28争议解决程序,指本合同第26.1款中提及的解决争议的程序。
1.1.29政府部门,指:
(1)中国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行,中国的任何立法、司
法或军事当局,或具有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功能的其他行政实体;
(2)本项目所在区域的任何地方立法、行政、司法部门。
1.1.30生效日,指本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
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
1.1.31运营日,指自运营起始日起算,每日从北京时间9:00时开始至次
日北京时间9:00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期间。
1.1.32运营月,指自运营起始日起算,运营期内任一个月的公历月份期
间,但第一个运营月应在第一个运营日北京时间9:00开始,最后一个运营月
应在合作期的最后一日北京时间9:00结束。
1.1.33运营年,指自运营起始日起算,运营期内任一连续十二个月的公
历年度期间,但第一个运营年应在第一个运营日北京时间9:00开始,最后一
个运营年应在合作期的最后一日北京时间9:00结束。
1.2解释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参考所设,不应影响条文的解释。以下规定同样适
用于对本合同进行解释,除非其上下文明确显示其不适用。在本合同中:
1.2.1合同或文件,指包括经修订、更新、补充或替代后的该合同或文件;
1.2.2“元”,指中国的法定货币单位“人民币”;
1.2.3条款或附件,指本合同的条款或附件;
1.2.4一方、双方、各方,指本合同中的一方或双方或各方,并且包括经
允许的替代该方的主体或该方的受让人;
1.2.5“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1.2.6“以上”、“以下”、“以内”或“内”均含本数,“超过”、“以
外”均不含本数;
1.2.7日、月、季、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年;
1.2.8本合同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响甲方及其他政府部门行使其法
定行政职权;
1.2.9在本合同订立及履约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
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按照第1.2.10款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2.10本合同构成双方对项目的完全理解,属于本项目合同文件的重要
组成部分。双方约定合同文件的地位和优先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附件(含《运营维护服务协议》);
(2)《PPP项目承继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谈判备忘录;
(5)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实施方案;
(8)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二条声明与保证
2.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并保证:
2.1.1甲方已充分理解本合同背景和目的,并承诺按合同相关约定执行本
合同;
2.1.2甲方为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机关法人,依法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完全
具备承担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的能力;
2.1.3代表甲方签署本合同的合同签署人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必
要的权利或授权;
2.1.4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甲方的授权文件和其组织规则中的任
何内容或与之相冲突,也不违反其应当遵守的任何适用法律或对其具有约束
力的协议性文件或安排,或与之相冲突;
2.1.5甲方在签署本合同时,除已经向乙方充分披露的信息以外,不存在
任何对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
2.1.6在本合同合作期限内,如发生行政区划调整或者职能变更导致甲方
不再作为本项目的适格的合同主体,则应由届时甲方的合法承继者与项目公
司重新签署补充合同,由届时合法承继者享有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
和义务。
2.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并保证:
2.2.1签署本合同之前,乙方已为自身的利益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及检查,
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场地进行细致而全面的检查、评估,充分知悉项目的现
状和风险;
2.2.2乙方已充分理解本合同背景和目的,并承诺按合同相关约定执行本
合同;
附件三-3:智慧城市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
序号 | 绩效指标 | 绩效指标 | 绩效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评分标准 |
序号 | 一级目标 | 二级目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细则 | 满分 |
1 | 项目产出(80分) | 项目运营 | 运营稳定性 | 系统稳定性好,连续运行过程中不出现报错或故障的情况;系统升级或者打补丁时,对使用影响小,不能出现升级或者打补丁后系统无法使用的情况;出现突然断电、断网等意外情况时,不会出现数据丢失,数据错乱的情况;存储、计算机等突然故障,恢复后系统可正常运行。 | 出错或者故障一次扣1分 | 20 |
2 | 项目产出(80分) | 项目运营 | 运营服务质量 | 系统运行过程中,功能可以满足用户的要求,如网络覆盖面、网络速率、视频传输速率、软件系统的反应速率等。 | 无法满足用户基本要求,即基本功能缺失,每次(项)扣2分 | 20 |
3 | 项目产出(80分) | 项目运营 | 运营维护及时性 | 系统故障或出错时,可以恢复,且恢复的时间不宜过长。 | 系统无法恢复的,每次扣10分;不能在24小时解决的,每次扣2分 | 20 |
4 | 项目产出(80分) | 安全保障 | 安全生产 |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安全进行项目运营维护。 | 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扣2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未能有效执行,扣5分 | 5 |
5 | 项目产出(80分) | 安全保障 | 应急处理 | 建立应急处理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响应处理。 | 未建立应急处理预案,扣2分;建立应急处理预案但未能有效执行,扣5分 | 5 |
序号 | 绩效指标 | 绩效指标 | 绩效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评分标准 |
序号 | 一级目标 | 二级目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细则 | 满分 |
6 | 数据安全性 | 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智慧城市数据安全,不出现入侵数据外泄等事件。 | 未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扣5分;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但系统被入侵(不泄露数据)一次扣5分,数据泄露一次扣5分 | 10 | ||
7 | 项目效果(10分) | 满意度 | 满意度 | 政府相关部门、项目实施机构、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对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满意程度。 | 政府相关部门、项目实施机构、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对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不满意的,每有一项扣1分。 | 2 |
8 | 项目效果(10分) | 经济影响 | 经济影响 | 评价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正负面影响情况。 | 项目对区域产生经济影响等不利影响,每次扣2分。 | 2 |
9 | 项目效果(10分) | 生态影响 | 生态影响 | 评价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正负面影响情况。 | 每发生一次环保处罚扣2分。 | 2 |
10 | 项目效果(10分) | 可持续性 | 运行管理可持续性 | 该指标用于评价项目公司是否有完善的运维管理保障措施并有效组织实施 | 制定完善的运维管理保障措施并有效实施的,不扣分;未制定运维管理保障措施,扣1分。 | 1 |
11 | 项目效果(10分) | 可持续性 | 使用者付费增长率 | 该指标用于评价项目公司使用者付费收入能否实现有效增长。 | 项目公司年使用者付费收入增长率>实施方案财务测算中年使用者付费收入增长率,不扣分;项目公司年使用者付费收入增长率≤实施方案财务测算中年使 | 1 |
序号 | 绩效指标 | 绩效指标 | 绩效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评分标准 |
序号 | 一级目标 | 二级目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分细则 | 满分 |
用者付费收入增长率,扣1分。 | ||||||
12 | 社会影响 | 社会影响 | 评价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正负面影响情况。 | 出现重大诉讼、公众舆情与群体性事件等每次扣2分。 | 2 | |
13 | 项目管理(10分) | 组织管理 | 人员配置 | 项目公司人员配备合理,满足合同要求,且能够满足公司营运需要。 | 发现人员缺失的,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 | 2 |
14 | 项目管理(10分) | 财务管理 | 会计处理合规性 | 按照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按期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 未及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或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扣2分。 | 2 |
15 | 项目管理(10分) | 财务管理 | 资金管理合规性 | 项目资金管理合规。 | 出现资金管理违规,每次扣2分。 | 2 |
16 | 项目管理(10分) | 制度管理 | 项目制度管理 | 建立内部管理制度,能满足项目运营维护管理需求。 | 未建立内部管理制度、运营管理制度,每项扣2分。 | 2 |
17 | 项目管理(10分) | 档案管理 | 运营维护档案管理 | 运营维护数据定期归档,建立台账,且数据完整、准确。 | 未定期归档、建立台账,每次扣1分;存在数据缺失或失真,每次扣1分。 | 2 |
附件四:项目公司移交期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
序号 | 事项 | 移交内容 | 评价方式 | 备注 |
1 | 设备与器材验收 | 项目公司应向接收人无偿移交90天内项目正常需要的消耗性备件和事故修理备品备件。 | 如不按期提供备品备件扣移交保函的2% | 移交日期执行 |
2 | 接收员工培训 | 项目公司在移交前十二个月应向实施机构报批对项目接收人员开展使用、养护、维修培训计划,并且于移交前三个月完成培训。 | 如未按期按计划进行接收人员培训扣移交保函1% | 移交日前三个月完成 |
3 | 技术转让 | 项目公司应在移交日期将届时使用的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所需要的所有技术和技术诀窍无偿移交和授让(包括以许可证或分许可证的方式)给接收人。 | 如未按期进行项目公司名下的技术转让扣除移交保函1% | 移交日完成 |
4 | 保险和承包商保证的转移 | 项目公司应将所有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无偿转让给接收人,并且将所有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单批单转让给接收人。接收人应支付或退还上述移交之后保险期间的保险费。 | 如未按期进行保险和承包商保证的转让扣移交保函的1% | 移交日完成 |
5 | 缺陷修复 | (1)核查项目设施;(2)消除实际存在的缺陷;(3)检修、探伤、检测及易损易耗件更换等;(4)政府方合理要求的其他检修项目。 | 如未按期保质进行,政府方有权提取移交保函项下的相应款额,以补偿缺陷修复的费用 | 移交日前六个月完成 |
6 | 资产使用权、收益权等移交 | 政府应在接收人和项目公司代表在场时对项目设施进行移交验收。如果不能达到要求的参数,项目公司应修正项目设施的任何缺陷,并重新进行验收。 | 如项目公司不能保证项目资产100%可用,扣移交保函的2% | 移交日前六个月 |
附件五:项目公司产业发展服务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
序号 | 一级目标 | 二级目标 | 分值 | 基本评价指标 | 基本评价标准 | 奖励评价标准 | 扣减分 |
1 | 产业发展产出(40分) | 签约项目 | 4 | 以项目公司为渠道引进的企业在高铁新区范围内与县政府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中意向签约项目个数。 | 每年签约项目不少于20个;每少1个扣0.8分。 | 无 | |
2 | 产业发展产出(40分) | 签约去化面积 | 3 | 以项目公司为渠道引进的企业在高铁新区范围内与县政府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中意向签约面积,单位亩。 | 每年签约去化面积不少于100亩;每下降10%扣1分。 | 无 | |
3 | 产业发展产出(40分) | 签约投资 | 3 | 以项目公司为渠道引进的企业在高铁新区范围内与县政府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中意向签约投资额。 | 每年签约投资不少于40亿元;每下降10%扣1分。 | 无 | |
4 | 产业发展产出(40分) | 落地项目 | 10 | 以项目公司为渠道引进的企业在高铁新区范围内注册落户(注资)、开工或投产项目个数。 | 在产业载体能够承接的情况下,每年落地项目不少于10个;超出10个的可结转到下年累计。每少一个扣0.5分。 | 每落1个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奖励【100】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特殊项目应一事一议。 | |
5 | 产业发展产出(40分) | 落地去化面积 | 10 | 以项目公司为渠道引进的企业在高铁新区范围内注册落户(注资)、开工或投产项目面积,单位亩。 | 在土地指标充足情况下,每年落地去化面积不少于50亩,每下降10%扣2分,当年超出50亩的可结转到下年累计。若落地去化面积当年已经达到总体的90%以 | 无 |
序号 | 一级目标 | 二级目标 | 分值 | 基本评价指标 | 基本评价标准 | 奖励评价标准 | 扣减分 |
序号 | 上,则当年不扣分。 | 奖励评价标准 | 扣减分 | ||||
6 | 落地投资 | 10 | 以项目公司为渠道引进的企业在高铁新区范围内投产额。(凡在固安县域内落户的也一并计入) | 每年落地投资不少于5亿元;每下降10%扣2分。 | 根据当年政府招商政策或按“一事一议”原则,双方协商处理。 | ||
7 | 产业发展效果(30分) | 产业发展服务带来的增量税收 | 15 | 考核PPP项目公司及其工作对当年新区产生的增量税收(综合税收,含政府减免部分)。 | 投产部分年均税收以30万元/亩为基准,每下降10%,扣3分。 | 根据当年政府招商政策或按“一事一议”原则,双方协商处理。 | |
8 | 产业发展效果(30分) | 土地投资强度 | 15 | 考核PPP项目合作范围内区域当年竣工企业土地平均投资强度(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土地开发面积),单位万元/亩。 | 投资强度以350万元/亩为基准,每下降10%,扣3分。 | 无 | |
9 | 产业发展管理(30分) | 建立产业发展服务平台 | 6 | 积极吸纳企业成为会员,为成员企业及已落地项目提供政策、法规、经营、金融、商务等各专业领域的咨询及其他服务。定期每年召开4次工作会议,研讨新区政策、法规、经营、金融、商务等工作,原则上每季度1次。 | 每年组织4次,每少一次会议扣1.5分。 | 无 | |
10 | 产业发展管理(30分) | 产业线索提供 | 5 | 项目公司须积极开展洽谈、拜访工作,每年为管委会提供有价值的项目线索,并促成与高铁新区完成合同签订。 | 每年完成5项,每少一次扣1分。 | 无 | |
11 | 产业发展管理(30分) | 产业发展服务活动 | 4 | 主办各类与产业发展相关联的会议和活动,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接会(含1次招商会)。 | 未组织对接会或招商会的扣1分 | 无 |
序号12 | 一级目标 | 二级目标 | 分值 | 基本评价指标 | 基本评价标准 | 奖励评价标准无 | 扣减分 |
序号12 | 一级目标 | 外出调研 | 5 | 积极协助管委会开展调研、学习活动,国内重点国家级经开区、国家级高新区调研。每年需组织外出调研2次,原则上每半年度1次。每次活动组织参与人数不低于20人/次,每次外出调研,需形成相关调研报告。 | 每少一次外出调研扣2.5分。 | 奖励评价标准无 | 扣减分 |
13 | 一级目标 | 培训讲座 | 4 | 积极组织各类行业专家、知名学者等开展培训及专题讲座,每年需组织两次行业培训、两次讲座。 | 每少一次培训扣1分,每少一次讲座扣1分。 | 无 | |
14 | 一级目标 | 对外宣传 | 3 | 利用纸媒、网媒、自媒体等渠道配合实施机构发布动态信息,协助新区扩大影响力、吸引外部资源,增加合作机会。要求市级以上媒体每季度正面曝光不少于1次(其中国家级不少于1次,省级不少于1次) | 每少1次国家级曝光扣1分,省级扣1分,市级扣0.5分。 | 无 | |
15 | 一级目标 | 产业发展政策制定 | 3 | 研究国内外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文件,协助新区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文件,编制开发区产业发展长、中、短期专项规划,相应规划成果应获得新区管委会的认可。 | 未制定政策文件一次扣1分,未编制专项规划扣1分,规划成果未获得新区管委会的认可,扣1分。 | 无 |
附件六:项目投资开发计划(单位:万元)
开发年度 | 工程类别 | 分类子项包 | 静态投资 |
B、市政基础设施 | 东环路延长线、纬一路、纬六路标段配套管网工程 | 22525.21 | |
A、市政交通 | 纬三路标段工程 | 10541.89 | |
B、市政基础设施 | 纬三路标段配套管网工程 | 7759.78 | |
A、市政交通 | 智诚路、横三路、横四路、纵三路、纵四路、纵五路标段工程 | 26182.51 | |
B、市政基础设施 | 智诚路、横三路、横四路、纵三路、纵四路、纵五路标段配套管网工程 | 19272.69 | |
第一年开发计划 | A、市政交通 | 东环路延长线、纬一路、纬六路标段工程 | 29884.10 |
A、市政交通 | 公共停车场 | 5301.57 | |
C、绿地系统 | 创智公园 | 6226.55 | |
C、绿地系统 | 道路红线外绿化 | 5113.66 | |
D、公共配套设施 | 东侧两所规划展馆项目 | 44180.05 | |
E、安置房 | 安置房项目 | 146433.50 | |
F、智慧城市 | 以上工程配套的智慧系统 | 21414.39 | |
B、市政基础设施 | 知高路南段、纵二路中段、横五路、横六西路、广场、纬二路、智诚路北段配套管网工程 | 29649.10 | |
第二年开发计划 | A、市政交通 | 知高路南段、纵二路中段、横五路、横六西路、广场、纬二路、智诚路北段工程 | 40279.18 |
第二年开发计划 | B、市政基础设施 | 消防站 | 7790.39 |
第二年开发计划 | C、绿地系统 | 社区公园、道路红线外绿化 | 21901.90 |
开发年度 | 工程类别 | 分类子项包 | 静态投资 |
D、公共配套设施 | 国际医院 | 32847.00 | |
D、公共配套设施 | 创业大厦 | 33409.70 | |
F、智慧城市 | 以上工程配套的智慧系统 | 13414.52 | |
B、市政基础设施 | 纵一路北段、纵二路北段、横一路、纬二路西段、纵一路中段、横二路纬五路西段配套管网工程 | 6766.02 | |
B、市政基础设施-热力 | 锅炉房 | 3987.42 | |
第三年开发计划 | A、市政交通 | 纵一路北段、纵二路北段、横一路、纬二路西段、纵一路中段、横二路纬五路西段工程 | 9191.84 |
B、市政基础设施-燃气 | 天然气门站 | 1139.26 | |
C、绿地系统 | 公园、纬一路北侧绿化带 | 4033.75 | |
D、公共配套设施 | 西侧两所规划展馆项目 | 33038.90 | |
F、智慧城市 | 以上工程配套的智慧系统 | 1911.02 | |
B、市政基础设施 | 纬四路配套管网工程 | 4039.28 | |
A、市政交通 | 纵一路北段、纬二路西段工程 | 6181.69 | |
第四年开发计划 | A、市政交通 | 纬四路工程 | 5487.48 |
B、市政基础设施 | 纵一路北段、纬二路西段配套管网工程 | 4550.28 | |
A、市政交通 | 纬一路、纵六路及周边路网工程 | 6094.58 | |
B、市政基础设施 | 纬一路、纵六路及周边路网配套管网工程 | 4486.16 |
开发年度 | 工程类别 | 分类子项包 | 静态投资 |
B、市政基础设施 | 防洪堤工程 | 3554.50 | |
B、市政基础设施 | 垃圾转运站及环卫所、公厕 | 5103.90 | |
C、绿地系统 | 纬三路西段北侧公园、纬四路西段南侧公园 | 4759.17 | |
C、绿地系统 | 航空主题公园 | 7852.25 | |
F、智慧城市 | 以上工程配套的智慧系统 | 5733.07 | |
B、市政基础设施 | 智诚路南段、纬六路配套管网工程 | 4913.77 | |
A、市政交通 | 纵八路、纬五路等东南侧路网工程 | 19174.10 | |
B、市政基础设施 | 纵八路、纬五路等东南侧路网配套管网工程 | 14113.86 | |
第五年开发计划 | A、市政交通 | 智诚路南段、纬六路工程 | 6675.50 |
C、绿地系统 | 社区公园及道路红线外绿化 | 6478.00 | |
C、绿地系统 | 运动公园 | 14800.54 | |
F、智慧城市 | 以上工程配套的智慧系统 | 6210.82 | |
总计 | 总计 | 总计 | 714404.86 |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
社会资本方采购
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JZTT2022ZFCG0102
采购人: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九州天投河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项目的核心边界条件
第五章PPP项目合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相关附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JZTT2022ZFCG0102 | ||
采购人名称: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人名称: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人名称: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惠文街郦湖北岸北门东侧 |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惠文街郦湖北岸北门东侧 |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惠文街郦湖北岸北门东侧 |
采购人联系人:刘文达 | 采购人联系人:刘文达 | 采购人联系人:刘文达 |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5926336 |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5926336 |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5926336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九州天投河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九州天投河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九州天投河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大街256号石邑大厦六楼617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大街256号石邑大厦六楼617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大街256号石邑大厦六楼617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谷闪闪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谷闪闪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谷闪闪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16533878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16533878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716533878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金额:743428.30万元 | 采购预算金额:743428.30万元 | 采购预算金额:743428.30万元 |
项目实施地点:固安县(高铁新区规划范围) | 项目实施地点:固安县(高铁新区规划范围) | 项目实施地点:固安县(高铁新区规划范围) |
合作期限:合作期25年,其中整体建设期5年,运营期20年(子项目分别竣工验收,分别进入运营期,每个子项目运营期固定为20年)。各子项目以年为单位统一进入运营期,如一部分子项目第二年统一进入运营期,第三年一部分子项目进入运营期,以此类推,第六年所有子项目均进入运营期。 | 合作期限:合作期25年,其中整体建设期5年,运营期20年(子项目分别竣工验收,分别进入运营期,每个子项目运营期固定为20年)。各子项目以年为单位统一进入运营期,如一部分子项目第二年统一进入运营期,第三年一部分子项目进入运营期,以此类推,第六年所有子项目均进入运营期。 | 合作期限:合作期25年,其中整体建设期5年,运营期20年(子项目分别竣工验收,分别进入运营期,每个子项目运营期固定为20年)。各子项目以年为单位统一进入运营期,如一部分子项目第二年统一进入运营期,第三年一部分子项目进入运营期,以此类推,第六年所有子项目均进入运营期。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采购需求: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经固安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社会资本,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中标社会资本与实施机构重新签订PPP项目承继合同。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规划设计咨询、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 采购需求: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经固安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社会资本,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中标社会资本与实施机构重新签订PPP项目承继合同。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规划设计咨询、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 采购需求: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经固安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社会资本,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中标社会资本与实施机构重新签订PPP项目承继合同。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规划设计咨询、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
资格要求:公开招标阶段只允许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竞争。 | 资格要求:公开招标阶段只允许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竞争。 | 资格要求:公开招标阶段只允许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竞争。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9月09日-2022年09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它 |
招标文件售价:0元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09时30分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项目联系人:谷闪闪 |
联系方式:17716533878 |
传真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7716533878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 |
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
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注册,联合体
申请人登记以联合体牵头人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确认投标为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九州天投河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大街256号石邑大厦六楼617联系人:谷闪闪电话:17716533878 | |
项目名称 |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 | |
建设地点 | 固安县(高铁新区规划范围) | |
1.1.2 | 采购人 | 名称: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惠文街郦湖北岸北门东侧联系方式:刘文达、0316-5926336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内容:(1)市政交通工程。建设道路工程42.937km(包含主干路七条、次干路三条和支路二十条),道路121.19万m2,配套建设交通工程、道路照明、慢行交通。设有跨河道桥梁9座,总面积12220m2。(2)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给水管道DN300-DN800mm(不含预埋),总长约51245m;污水管道d400-d1000mm(不含预埋),总长度约51235m;雨水管道d400-d1000mm(不含预埋和收水管),总长度约54115m;燃气管道DN200mm,总长度约43035m,天然气门站1座;供热管道DN200-DN300mm,总长度约43035m,锅炉房1座;通信管道总长度约43035m;环卫垃圾转运站1座、环卫所1座,公厕6座;引清河干渠防洪堤4800m;一级消防站1座。(3)绿化景观工程。建设主题公园、创智公园、运动公园三座主题公园以及社区公园和街头绿地,总面积1007300m2。(4)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建设国际医院(300床)1座,建筑面积37000m2,创业大厦1座,建筑面积43860m2,展馆1座,建筑面积67498m2。 |
(5)拆迁安置房工程。涉及1138户村民的拆迁,配套建设安置房259560m2。(6)智慧城市工程。包含应用支撑平台、智慧交通系统、智慧能源系统、智慧市政系统、智慧园林系统、智慧城管系统、智慧环卫系统和智慧医疗系统。项目运营内容:(1)合作区域内市政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绿地景观、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城市系统的维护;市政交通工程(包括所有市政道路、交通、照明、慢行交通)日常运营维护;(2)市政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绿地系统、公共服务设施(国际医院核心医疗除外)、智慧城市系统的运营;(3)高铁新区规划范围内的产业导入及发展服务。 | ||
1.1.4 | 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主体 | 固安县人民政府 |
1.1.4 | 项目实施机构 | 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1.2.1 | 项目建设投资估算 |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743428.30万元 |
1.3 | 采购需求 | 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经固安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社会资本,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中标社会资本与实施机构重新签订PPP项目承继合同。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规划设计咨询、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
1.3 | 运作模式 | 本项目的整体运作方式为BOT(具体为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社会资本方负责项目的投融资,项目建设形成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资产产权归政府所有,项目公司拥有项目经营权等相应的权利,并负责日常维护、经营和管理工作, |
项目合作期限 | 合作期25年,其中整体建设期5年,运营期20年(子项目分别竣工验收,分别进入运营期,每个子项目运营期固定为20年)。各子项目以年为单位统一进入运营期,如一部分子项目第二年统一进入运营期,第三年一部分子项目进入运营期,以此类推,第六年所有子项目均进入运营期。 | |
合作期满相关资产及权利全部无偿移交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 ||
合作范围 | 政府方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和市场条件,经依法采购,将合作区域的规划设计咨询、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的合作内容整体外包,授予社会资本方在本项目统筹规划区域内排他性建设运营权,由社会资本方提供全方位、一体化和全生命周期的城市综合开发服务。拟定由成交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作为投资开发主体,承担项目全部投资及成本,负责合作区域的规划设计咨询、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及移交。项目公司应保证其经营范围仅限于项目合同项下的合作内容,未经政府方书面许可,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项目建设形成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资产产权归政府所有,合作期满相关资产及权利全部无偿移交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 | |
回报机制 | 基于绩效评价的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1.4 |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公开招标阶段只允许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竞争。 |
1.8.1 | 踏勘现场 | 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组织 |
1.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招标文件
表5常驻施工现场团队
项目管理机构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职称 | 主要工作经历及业绩 | 拟在项目任职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
2 | 技术负责人 | |||||
3 | 工程师 | |||||
4 | 工程师 | |||||
5 | 工程师 | |||||
…… |
注:
1.“项目管理机构”中的人员均应附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
项目经理还需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
还需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师还需附中级(或
及以上)职称证书。
2.联合体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中的人员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施
工方单位人员为准。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招标文件
表6投融资类项目实施经验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承担的工作:(投资/建设/运营) | 备注 |
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不同单位,其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互认,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说明材料或证明材
料。
2.联合体投标人业绩证明认定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联合体成员为
准。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招标文件
七、对项目核心边界条件的应答
(一)运作方式
(二)项目公司
(三)合作期限
(四)项目投融资
(五)项目用地
(六)回报机制
(七)履约担保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招标文件
八、项目方案
项目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也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特点和自身的
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以便能更清楚表述有关内容。投标人填报的方案将作为评标的主
要考虑因素。
(一)项目投资开发方案
1.整体建设期投资开发方案、各年度投资开发方案等。
2.各子项目开发时序。
3.自有资金与融资资金的投入进度,资金到位保障措施。
4.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
(二)项目融资方案
1.融资方案
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计划、融资渠道、融资结构、融资成本分析、风险分析、
优势分析等。
2.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
(三)项目财务方案
1.财务测算,包括基本边界条件设置、财务测算过程、测算结果等。
2.边界条件设置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投标报价设置的标的、运营维护成本预测、使用
者付费收入预测等。
3.财务测算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估算表、投资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折旧
摊销及重置更新表、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公共产品或服务量预测表、成本费用测算表、
收入测算表、税金及附加估算表等。
4.测算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利润与利润分配表、资金来源与运用表、资产负债表、项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招标文件
目投资现金流量表、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投资各方现金流量表、情景分析与敏感性
分析等。
5.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
(四)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1.针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或有风险进行分析,并制定应对措施。
2.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
(五)项目公司组建方案
1.项目公司组建计划及管理方案
应说明组建项目公司的时间、注册资金、注册地点、办公地点、项目公司履行的职
责等。
2.项目公司的机构设置
应说明项目公司各部门的设置及相应的职责范围等。
3.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
(六)规划设计咨询方案
1.编制整体建设期与各年规划设计咨询方案。
2.规划思路、发展定位、发展策略、区域功能发展方向、落位布局、设计理念、方
案安排、质量保证等。
3.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
(七)项目建设方案
1.建设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应说明各子项目准备阶段、建设阶段的工作内容和重大时间的控制点等。
2.工程质量与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招标文件
3.工程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
应明确工程施工方案、详细进度安排,并制订实现该进度目标的保障措施。
4.项目建设管理团队
5.工程投资控制目标和保证措施
6.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7.工程相关采购方案
8.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
(八)项目运营方案
1.整体运营方案、子项目运营方案
2.运营管理制度
3.经营期内项目运营管理目标、服务质量目标和保障措施
4.管养与维护、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管理、环境保护
5.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
(九)产业发展服务方案
1.结合合作内容编制产业发展服务方案。
2.产业发展方向、基本产业规划、产业导入计划、产业落地措施、产业融资支持、
产业发展服务平台的打造、产业运营管理、能够提供的产业孵化、转型、承继等服务。
3.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
(十)项目移交方案
1.应明确承诺项目移交后的状态及其他优惠条件,以及为保障该目标而采取的措施。
2.移交资产范围和移交验收程序,运营与移交的衔接。
3.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招标文件
(十一)其他补充内容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招标文件规定之外,建议采购人提供的其他协助。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招标文件
九、PPP项目合同草案响应方案
PPP项目合同草案优化或调整建议
合同条款号及主要内容 | 优化或调整建议 | 调整原因 | 备注 |
注:1.修改意见对项目协议的核心边界条件不得有实质性修改。
2.投标人在详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PPP项目合同之后,应在此写明对PPP项
目合同的条款的建议并阐述理由。上述建议和理由应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
前提下,有利于项目的规划设计咨询、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是合同
谈判的依据,但并不意味着招标人必须接受上述建议。
(二)其他补充内容
投标人可以在此部分补充认为重要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高铁新区综合开发项目招标文件
十、其他材料
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发生变化的,在此章节主动说明情
况,并提供新的材料以证明其资格条件仍然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未提供
说明情况及新的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资格条件没有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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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相关附件
附件一、PPP实施方案的批复及其他相关审批文件(详见附件)
附件二、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文件(详见附件)
附件三、实施方案(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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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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