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于2020年11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金额
125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5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信诚朗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于2020年11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

西部电子材料生产中心和供应链中心项目

眉山市彭山经济开发区成眉石化园区

液化空气电子材料(四川)有限公司

四川信诚朗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2500万元,建设年产2500吨笑气生产线、60000标方磷烷混合气、1000公斤三氟化硼、130000标方混合气及高纯气充装生产线,以及与其产品相关的、和其他仓储经营的特种化学品仓储中心(配套建设甲乙类仓库约4000平方米)。生产性用房、维修及办公性用房。

施工期:施工现场落实“六不准、六必须”减少施工扬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农田施肥,施工废水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禁止夜间施工,噪音达标。土石方就地平衡,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堆放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运营期:笑气生产废气采用15m排气筒(N1)达标排放;恶臭气体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通过15m排气筒(N2)排放;磷烷混合气生产废气采用“尾气处理系统+水喷淋+湿式电除尘器”装置净化处理,三氟化硼生产废气采用“干床化学吸附器”装置净化处理,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成眉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后(其中CODcr、SS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噪音达标。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妥善存放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做好分区防渗,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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