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丁太鲁项目X-8国际高中地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合同
金额
151.63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丁太鲁项目X-8国际高中地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合同
发布日期:2024-07-04
发布日期:2024-07-04
合同名称 | 丁太鲁项目X-8国际高中地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合同 | 发包人 | 山东绿桥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
承包人 | 北京新纪元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14 |
合同价款 | 1516309元 | 合同规模 | 76970㎡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济南市天桥区丁太鲁项目位于二环西路以东、小鲁庄村界以西、黄河以南、济广高速以北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4-07-04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4-07-04 |
违约责任 |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根据工作量比例据实结算设计费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因设计人员未及时修改或补充提交设计成果造成损失、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实际损失,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最高不超过设计费总额。设计人延迟提交设计成果或延迟其他设计服务的,每延迟一日按总设计费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7.4合同生效后,设计人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 履约担保 | 无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支付担保 | 无 |
其他内容 | 无 | 备注 |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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