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16.5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长春市中心医院飞利浦64排CT购于2014年,现球管损坏,需更换新球管并整机除球管、探测器外维保四年(球管质保一年);飞利浦256排CT购于2016年,现油冷系统损坏需更换;西门子移动DR更换电源电池。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维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中玖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维修
1.2 招标编号:JM-2023-09-00856
1.3 招标内容:为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维修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4 服务期:详见招标内容
1.5 服务地点:长春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1.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1.7 预算金额:216.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2.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4 拒绝投标人法人/股东不合规经营,涉经济纠纷或重大诉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承诺书;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2.6 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能提供以下截图:① 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打印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述”页并加盖公章;②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2.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8 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2.9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请于2023年11月30日至 2023年12月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售价:500元/份(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3.3、方式:持以下证件现场购买,全部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鲜章)的1份,原件备查:
3.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资质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背面);
3.3.3开户许可证;
3.3.4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同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www.wenshu.court.gov.cn) 查询信用记录。
3.3.5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新成立公司需提供成立当年至今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7月份以前成立至当年12月末,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3.6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项同类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3.7 报名期间近六个月依法企业税收缴费凭证;
3.3.8报名期间近六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及缴费人员明细;
3.3.9报名期间近六个月的基本账户资信证明文件;
3.3.10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大厦(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中心医院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810号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中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明宇金融广场A4座906室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开户银行: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荣路支行
账户名称: 长春中玖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0710618031015200012468
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865653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9日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维修
1.2 招标编号:JM-2023-09-00856
1.3 招标内容:为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维修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设备名称 | 维保内容 | 服务期限 |
飞利浦64排CT | 维保(含更换全新球管一只) | 4年 |
飞利浦256排CT | 更换油冷系统 | 单次维修 |
西门子移动DR | 维修更换电源电池 | 单次维修 |
1.4 服务期:详见招标内容
1.5 服务地点:长春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1.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1.7 预算金额:216.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2.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4 拒绝投标人法人/股东不合规经营,涉经济纠纷或重大诉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承诺书;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2.6 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能提供以下截图:① 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打印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述”页并加盖公章;②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2.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8 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2.9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请于2023年11月30日至 2023年12月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售价:500元/份(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3.3、方式:持以下证件现场购买,全部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鲜章)的1份,原件备查:
3.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资质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背面);
3.3.3开户许可证;
3.3.4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同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www.wenshu.court.gov.cn) 查询信用记录。
3.3.5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新成立公司需提供成立当年至今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7月份以前成立至当年12月末,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3.6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项同类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3.7 报名期间近六个月依法企业税收缴费凭证;
3.3.8报名期间近六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及缴费人员明细;
3.3.9报名期间近六个月的基本账户资信证明文件;
3.3.10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大厦(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中心医院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810号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中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明宇金融广场A4座906室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开户银行: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荣路支行
账户名称: 长春中玖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 0710618031015200012468
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865653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9日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市中心医院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810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长春中玖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明宇金融广场A4座906室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维修 | ||
预算金额(万元) | 216.5 | 最高限价(万元) | 216.5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详见公告正文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2.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4 拒绝投标人法人/股东不合规经营,涉经济纠纷或重大诉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承诺书;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2.6 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能提供以下截图:① 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打印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述”页并加盖公章;②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2.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8 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2.9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3-11-30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南关区明宇金融广场A4座906室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50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12-20 09:00 | 开标时间 | 2023-12-20 09:0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大厦(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开标三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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