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清镇经开区产业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卫城镇一期)设计、施工总(EPC)总承包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0/05/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清镇经开区产业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卫城镇一期)设计、施工总(EPC)总承包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清镇经开区产业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卫城镇一期)设计、施工总(EPC)总承包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标段(包) | 清镇经开区产业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卫城镇一期)设计、施工总(EPC)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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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 | 清镇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电话 | 085182516107 |
招标人 | 清镇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人电话 | 085182516107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 18786619017 |
开标时间 | 2020-05-21 13:00:00 | 开标地点 |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SOHO区 G座),(四楼四楼开标四室)(详见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显示屏)。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0 % | 公示期 | 2020-05-22至2020-05-27 |
投标报价方式 | 下浮率 | 是否分项报价 | 否 |
发布媒体 |
排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下浮率 | 评分结果 | 工期/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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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520181MA6HONG59U | 贵州建工红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0 % | 93.84 | 730 天 |
91310114342119116M | 上海新空间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 ||||
2 | 91520900308719679F | 贵州桦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0 % | 78.87 | 730 天 |
913102307442179233 | 上海精典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3 | 91520123730956020X | 贵州万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0 % | 78.06 | 730 天 |
913301065687971711 | 杭州中岚园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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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周真成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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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冉兴和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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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蔡荣圣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中标结果公示至2020年 5月27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清镇市招标办(地址:清镇市红枫大街房屋交易所4楼 电话:82523985) )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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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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