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迁港泗洪港区城东作业区码头完善提升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宿迁港泗洪港区城东作业区码头完善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797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港泗洪港区城东作业区码头完善提升工程已由泗洪行审备〔2023〕3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洪县港务装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泗洪县港务装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泗洪县境内
2.2工程规模:主要包含1#、2#散货仓库(土建、钢结构、安装)、室外附属配套工程(陆域形成大型土石方、道路、堆场、防风抑尘网、高杆路灯基础、电缆沟、大型土石方-排水沟、排水沟、排水箱涵、调节沉淀池、给排水、消防、供电安装、绿化)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总投资约4510万元。
2.3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 10%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40%;完成工程量8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64%;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2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2.4本项目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评标办法:
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双信封; □ 单信封。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4.1.1资质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1.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4.1.3业绩要求:2018年 1 月 1 日(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不低于2500万元的水运工程施工项目。(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该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日期、项目内容(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业绩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业绩发包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等,因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相应内容体现不完整,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其业绩是否符合要求的,则不予认可。
4.1.4 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 3 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http://218.2.208.148:8084/JDPT/fileMain/fileMainInfo/publicshow?type=2)-企业信息查询施工信用等级 C 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1.5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交通工程类(水运、港口与航道、公路、交通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3)项目经理业绩:2018年 1 月 1 日(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过水运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竣(交)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该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应日期、项目经理姓名、项目内容(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的,投标人应提供业绩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业绩发包人公章)。因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相应内容体现不完整,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其业绩是否符合要求的,则不予加分;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含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不得重复计算。
4.2.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3个月( 2023年7月至9月或2023年6月至8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2.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2.2.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2.2.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2.2.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标细则
第一信封评审 详细评审标准
技术标评审
(1)主要施工方案 (10.00 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 文字阐述,评价投标人主要施工 方案是否完善、切实可行等。
(2)重难点分析 (10.00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 文字阐述,评价投标人对本项目 施工过程中重点难点的分析是否 准确、采取的相应措施是否有效等。
(3)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10.00分)
进度计划安排是否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是否科学合理;工期保证 体系及保证措施是否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是否完善、合理。
(4)质量、安全、环保 保证措施 (10.00分)
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安全生 产管理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水 土保持保证措施是否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是否完善、合理。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业绩(10.00分)
2018年 1 月 1 日(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满足资格条件,得基本分6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每多一个水运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业绩的加4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竣(交)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该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应日期、项目经理姓名、项目内容(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的,投标人应提供业绩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业绩发包人公章)。因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相应内容体现不完整,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其业绩是否符合要求的,则不予加分。
项目其他人员(10.00分)
每增加1名港航专业高级工程师加2.5分,此项最高10分。
注:本项不包含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
其他因素
企业荣誉(25.00分)
1.投标人完成过的水运工程项目获得国家质量类的工程奖项(指中国建筑业协会的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协会的詹天佑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的国家优质工程奖)2个及以上的得20分;1个的得15分;投标人完成过的水运工程项目获得省级质量类的工程奖项4个及以上的得20分;2个的得15分。注: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按一个计分。此项总计20分。
2.投标人连续三次均入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目录,得5分;连续两次均入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目录,得2分;一次入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目录,得1分;其余不得分。此项总计5分。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填报,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企业奖惩备案截图作为证明料,未提供备案截图的,本项不得分。
履约信誉(15.00分)
根据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投标信用分计算方法》的规定对投标人信用分进行评分。 (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查询的信息为准)其投标信用分 Y 计算方法如下(X 为信用分满分值,本项目中 X 为 15;Y 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 为企业查询的信用等级分值):
(一)信用等级为 AA 级的企业, 信用分为 X 分;
(二)信用等级为 A 级(含暂定 A 级)的企业,信用分为 0.7X~0.9X 分,具体按下列公式 进行计算: Y=0.2X*【(Z-85)/10】 +0.7X 。 无评定分值的 A 级企业,Z 按 85 计算; 暂定 A 企业,Z 按 85 计算。
(三)信用等级为 B 级的企业,信用分为 0.5X~0.7X 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2X* 【(Z-75)/10】+0.5X 。 无评定分值的 B 级企业,Z 按 70 计算。
(四)信用等级为 C 级的企业,信用分为 0.2X~0.4X 分,具体按 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2X* 【(Z-60)/10】+0.2X 。 无评定分值的 C 级企业,Z 按 50 计算。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5.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9日 09:00至2023年10月24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面谈:本工程不采用面谈。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7.2.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9日 09:30
7.2.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2.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港务装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港务装运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香港花园北门内街
联系人:王中新 联系人:何咪咪
电话:13773955709 电话:19305241165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2023年10月18日
宿迁港泗洪港区城东作业区码头完善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797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港泗洪港区城东作业区码头完善提升工程已由泗洪行审备〔2023〕3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泗洪县港务装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泗洪县港务装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泗洪县境内
2.2工程规模:主要包含1#、2#散货仓库(土建、钢结构、安装)、室外附属配套工程(陆域形成大型土石方、道路、堆场、防风抑尘网、高杆路灯基础、电缆沟、大型土石方-排水沟、排水沟、排水箱涵、调节沉淀池、给排水、消防、供电安装、绿化)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总投资约4510万元。
2.3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 10%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款的40%;完成工程量80%时付至合同价款的64%;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2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2.4本项目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评标办法:
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双信封; □ 单信封。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4.1.1资质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1.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4.1.3业绩要求:2018年 1 月 1 日(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不低于2500万元的水运工程施工项目。(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交/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该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名称、日期、项目内容(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业绩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业绩发包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等,因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相应内容体现不完整,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其业绩是否符合要求的,则不予认可。
4.1.4 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 3 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http://218.2.208.148:8084/JDPT/fileMain/fileMainInfo/publicshow?type=2)-企业信息查询施工信用等级 C 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1.5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交通工程类(水运、港口与航道、公路、交通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3)项目经理业绩:2018年 1 月 1 日(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担任过水运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竣(交)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该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应日期、项目经理姓名、项目内容(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的,投标人应提供业绩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业绩发包人公章)。因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相应内容体现不完整,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其业绩是否符合要求的,则不予加分;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含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不得重复计算。
4.2.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3个月( 2023年7月至9月或2023年6月至8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2.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2.2.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2.2.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2.2.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标细则
第一信封评审 详细评审标准
技术标评审
(1)主要施工方案 (10.00 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 文字阐述,评价投标人主要施工 方案是否完善、切实可行等。
(2)重难点分析 (10.00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 文字阐述,评价投标人对本项目 施工过程中重点难点的分析是否 准确、采取的相应措施是否有效等。
(3)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10.00分)
进度计划安排是否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是否科学合理;工期保证 体系及保证措施是否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是否完善、合理。
(4)质量、安全、环保 保证措施 (10.00分)
工程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安全生 产管理保证措施、环境保护、水 土保持保证措施是否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是否完善、合理。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业绩(10.00分)
2018年 1 月 1 日(以竣(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满足资格条件,得基本分6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每多一个水运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业绩的加4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竣(交)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该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应日期、项目经理姓名、项目内容(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的,投标人应提供业绩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业绩发包人公章)。因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相应内容体现不完整,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其业绩是否符合要求的,则不予加分。
项目其他人员(10.00分)
每增加1名港航专业高级工程师加2.5分,此项最高10分。
注:本项不包含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
其他因素
企业荣誉(25.00分)
1.投标人完成过的水运工程项目获得国家质量类的工程奖项(指中国建筑业协会的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协会的詹天佑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的国家优质工程奖)2个及以上的得20分;1个的得15分;投标人完成过的水运工程项目获得省级质量类的工程奖项4个及以上的得20分;2个的得15分。注: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按一个计分。此项总计20分。
2.投标人连续三次均入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目录,得5分;连续两次均入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目录,得2分;一次入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目录,得1分;其余不得分。此项总计5分。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填报,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企业奖惩备案截图作为证明料,未提供备案截图的,本项不得分。
履约信誉(15.00分)
根据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投标信用分计算方法》的规定对投标人信用分进行评分。 (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查询的信息为准)其投标信用分 Y 计算方法如下(X 为信用分满分值,本项目中 X 为 15;Y 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 为企业查询的信用等级分值):
(一)信用等级为 AA 级的企业, 信用分为 X 分;
(二)信用等级为 A 级(含暂定 A 级)的企业,信用分为 0.7X~0.9X 分,具体按下列公式 进行计算: Y=0.2X*【(Z-85)/10】 +0.7X 。 无评定分值的 A 级企业,Z 按 85 计算; 暂定 A 企业,Z 按 85 计算。
(三)信用等级为 B 级的企业,信用分为 0.5X~0.7X 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2X* 【(Z-75)/10】+0.5X 。 无评定分值的 B 级企业,Z 按 70 计算。
(四)信用等级为 C 级的企业,信用分为 0.2X~0.4X 分,具体按 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2X* 【(Z-60)/10】+0.2X 。 无评定分值的 C 级企业,Z 按 50 计算。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5.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9日 09:00至2023年10月24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面谈:本工程不采用面谈。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7.2.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9日 09:30
7.2.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2.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港务装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港务装运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香港花园北门内街
联系人:王中新 联系人:何咪咪
电话:13773955709 电话:19305241165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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