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标识标牌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标识标牌制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2023-ZH0112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标识标牌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06日  至 2023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11楼)

方式:现场获取纸质版磋商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1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9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1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须反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振兴中路120号        

联系方式:徐鹏0991-3359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9号楼11楼            

联系方式:马龙、梁丽、朱春华0991-3508696、3508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龙、梁丽、朱春华

电 话:  0991-3508696、0991-3508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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