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易公告】中共肇庆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的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粤OH8520)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金额
1.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9/0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q19-01y-cq-zcjy003
预算金额1.9万元
招标联系人黎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肇庆永辉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758-27866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交易公告】中共肇庆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的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粤OH8520)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中共肇庆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的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粤OH8520)转让项目重新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ZQ19-01Y-CQ-ZCJY003

项目名称

中共肇庆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的别克牌小型普通客车(粤OH8520)转让项目

挂牌价

19000

交易保证金

1500

挂牌公告期

2019114上午830分至2019128日下午330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9114上午830分至2019128日下午330

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及自由竞价时间

2019114上午830分至2019128日下午33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19128下午330分开始

限时竞价延时时间

180秒(3分钟)

竞价系统网址

http://61.146.213.251:8801/TPBidder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标的展示时间:2019121日至2019122

标的展示地点:肇庆市端州区天宁北路80

中共肇庆市委政法委员会联系人:黎小姐,13822622611

加价幅度(元)

500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车牌号码:粤OH8520,品牌型号:别克牌SGM6515GL8,发动机号:LB867040195,车辆识别号:LSGDC82D36E027264,登记日期:2006926日,里程数约196637公里,排量:2.5。车辆所有人为肇庆市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标的转让不含车牌。

本标的已在20181221日至201917日公开挂牌,因未能成交,流挂。现根据中共肇庆市委政法委员会《资产交易委托书》,挂牌价作了调整,其他内容不变,重新挂牌公开竞价。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竞买人: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项目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1、先在上述约定的自由竞价时间内进行自由竞价。

2、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只有一个竞买人出价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成交。

3、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产生2个或2个以上的竞买人出价的,则按上述约定的限时竞价时间,进行限时竞价,请竞买人在自由竞价结束时自行查看是否成交,如未成交,则须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4、 限时竞价在延时时间内无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出价最高者成交。

5、 如在自由竞价期间未出价的竞买人,则不能进入下一轮限时竞价。敬请竞买人注意。

签订合同

按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项目分类

实物资产

转让形式

资产转让

资产所有制

国有资产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地 址

注册资本

(万元)

负责人

监管机构

资产所有权

比例%

本次资产转

让权属比例%

中共肇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80

/

于晓军

肇庆市财政局

100%

100%

资产转让行为内部决议

转让方内部

决 议

《关于申请公务用车拍卖的函》(肇政法函 [2018]322号)

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主管部门

肇庆市财政局

批准文号

《关于中共肇庆市委政法委员会申请公务用车出售的复函》(肇财资函 [2018]225号)

标的物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肇庆市财政局

核准(备案)日期

20181219

标的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肇庆永辉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8123

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

1、本标的物为行政公务车辆,其组成的零件、品质等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为此,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因机器品质、用途等方面的责任,其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以标的物现状竞价。

2、成交后,竞得人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应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竞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竞得人在标的物销售、装卸、行驶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第三方权益受损等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概由竞得人负责。

3、其它应当履行的义务详见《资产交易合同》。注:相关《资产交易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1、税费的承担。办理动产过户的所有税费等由竞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过户手续的所有风险及因此产生的纠纷由竞得人承担和解决;竞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所有税费等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因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2、交付形式。竞得人完成支付交易价款的3天内在肇庆市端州区天宁北路80号接收转让方标的物。交付后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

3、交易完成后,交易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划到转让方中共肇庆市委政法委员会账户,待过户后向中共肇庆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回车辆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验原件由中共肇庆市委政法委员会退回履约保证金。

4、其它详见肇庆永辉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肇永价评字第[2018]S1201号)及《资产交易合同》

温馨提示

请投标人按以下两点要求参与投标,否则,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参与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1、因投标系统技术参数暂未完全稳定地支持IE9.0以下浏览器及手机登录,为使你能顺利参与投标,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登录;

2、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直接到银行柜台人工缴纳,并必须缴纳至投标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风险提示

以下 9种情形之一,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意向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意向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意向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采取与拍卖行网上联合拍卖的方式时,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拍卖行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6)、竞得人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重新公告挂牌竞价,重新公告挂牌竞价时,其成交价格如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

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意向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申请并缴纳了保证金,视为对标的的现状及挂牌公告价格的认可和接受,意向竞买人拒绝出价导致流拍的(此款各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已设置保留价的除外

8)、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租赁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委托方授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以上信息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请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竞买须知:

一、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或实名注册竞买账号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或使用实名注册竞买账号登录的具体要求为:

1、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参与竞买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2、自然人参与标的额挂牌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3、自然人参与交易标的额挂牌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也可以通过账号登录交易。

已在我中心办理了其他业务的数字证书的,该数字证书与产权交易业务通用,不再另行办理数字证书, 只需到我中心(三楼)办理激活产权交易权限即可。首次使用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必须点击交易系统端口下方的“驱动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后才能进入竞价系统。未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肇庆办理点(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话:0758-2109913)申请办理。异地竞买人可以通过直接或邮寄方式到上述单位和地点办理数字证书及激活手续。具体流程详见我中心网站公告。

机构办理数字证书:

1. 机构(机构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还没三证合一的加带上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证明书;6.法人授权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网上的《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CA证书办理说明》。

二、首次使用数字证书参加网上竞价的,申请人须自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登记注册。

三、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竞价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四、申请人通过缴纳交易保证金是获得网上竞价活动的资格条件。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再点击交易保证金银行,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申请人必须在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将交易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竞买资格。

五、交易保证金必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买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建议由竞买人本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交易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交易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竞买人缴纳交易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交易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交易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交易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提前缴纳交易保证金。

六、竞价流程:

七、竞买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结束,竞得人向交易中心提交本公告约定的报名资料,由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竞买人未能成为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成为最终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则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竞得人须在30日内自行办理完成车辆过户手续,然后凭完成车辆过户手续后的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交中共肇庆市委政法委员会验证,通过验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中共肇庆市委政法委员会将该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给竞得人。竞买人须在公告期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交易中心或转让方用任何文字、图片、语言对标的车辆的介绍,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的承诺和担保,请竞买人做好对标的车辆的尽职调查。本次竞价按现状竞价,一切以标的车辆及相关登记证明的实际情况为准。

八、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公告约定的要求,竞价结束后,被交易中心审核认定为资格无效的。

2、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因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4、报价低于挂牌价的。

5、设有保留价的项目,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

6、报价不符合网上竞价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敬请竞买人高度关注。

九、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竞价公告同步发布。竞价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竞买人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资料(详见《资料清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最高出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最高出价的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通过资格审核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十、交易价款:竞得人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含竞买保证金),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价款通过实名制的银行账户转账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标的+交易价款”。有关交易价款不得由买受人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价款的收付):

户名: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8002 0000 0064 2386 2

开户银行名称:肇庆端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中心分理处

十一、竞价结束后,竞买人必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以下资料审核。

《资料清单》

法人(其他组织):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单位,可以提供“一照一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替。)

4、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5、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保证金缴纳凭证。

3、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签名、盖章(指模)(验原件)

十二、本公告所称竞买人是指有竞价意向并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竞价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交易保证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续存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竞买人是指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要求的竞买人。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姚小姐

联系电话

0758-2786687

地址

肇庆市端州三路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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