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第五批辅机设备(标段3:煤粉管弯头及耐磨双芯可调缩孔设备)中止公告(JSTCC2400314715-3)
金额
51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陆诚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朋惠0516-818195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第五批辅机设备(标段3:煤粉管弯头及耐磨双芯可调缩孔设备)中止公告(JSTCC2400314715-3)

2024-09-19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海安市朝阳路(朝阳桥南 - 江海路(已实施段除外))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安市朝阳路(朝阳桥南 - 江海路(已实施段除外))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 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地点:海安市朝阳路

2.1.2 工程规模:海安市朝阳路(朝阳桥南 - 江海路(已实施段除外))改造工程位于海安市城内,北起朝阳桥南,南东至江海西路,全长约 2.3km ,工程总投资约 7000 万元。

2.1.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方、道路、排水、强弱电管道及附属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1.4 工期要求: 21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9510 日到 2019126 日(若个别路段受拆迁因素影响工期可顺延); 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2 本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序号

标段

编号

招标内容

合同

估算价

(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

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级

一标段

B3206210336000321001001

朝阳路(朝阳桥南 - 江海路(已实施段除外))路基、路面、排水、强弱电管道等工程的施工

51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含临时)建造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2016 1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 ,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签约合同金额不少于 3000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下同)的施工,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至少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主管单位三方单位公章),以上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220174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184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20191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 )其他要求: a.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b.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 [2017]236 号文执行。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 2014731 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441430 分至 201942909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jy.nantong.gov.cn// )”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4290900 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7.1.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2. 分值构成:投标报价得分,满分 83 分;施工组织设计,满分 10 分;投标报价合理性得分,满分 1 分;市场动态信用考核得分,满分 6 分;总分 100 分。

7.2.2. 投标报价 ( 满分 8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1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7 -8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9-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11-12 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1…… ,以此类推)。以不高于 A1 的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2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7 -8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9-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 ,若有效投标文件为 11-12 家时,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2,……, 以此类推),最高投标限价为 B ,则 :

评标基准价 C=A2 × K1 × Q1+B × K2 × Q2Q2=1-Q1,

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K1 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取值范围为 86%

Q1 K1 值在 解密投标文件 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是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2.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 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 1% ,扣减 1.5 分;每负偏离 1% ,扣减 1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 凡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的,不参加评标。如果所有投标人报价均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有效报价少于 3 家时,招标人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7.2.3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满分 10 分)

1 )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 )施工组织设计总页数不得超过 80 页(单面为 1 页),每超过 1 页, 0.02

4 )为全面提高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质量,增强评标公正性,本工程实行技术标暗标、远程异地评标。将评分项规定为投标人的目录,投标人不能自己设定目录。

评审因素

建议页数

评审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5

0.35-0.5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2-4

0.35-0.5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保证措施;

5-8

0.7-1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2-4

0.7-1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2-6

0.7-1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6-12

0.7-1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5-28

1.4-2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6-12

0.7-1

项目负责人书面陈述及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投标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评标环节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评分分值控制在 0 分以上, 2 分以内,项目负责人不到场,该项不得分。评委出题二 - 四道题,供项目负责人书面回答。

0-2

7.2.4 投标报价合理性(满分 1 分)

1. 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 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 5 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 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 10% 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评标价的 1% 以上的工程量清单子目,有一项扣 0.1 分,最多扣 1 分。

说明:

1. 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2. 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7.2.5 市场动态信用考核(满分 6 分)

建筑施工企业市场信用动态考评得分按《关于公布 2018 年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结果的通知》(海建管〔 201862 号)执行。基本信用分,按基本证照和综合大检查基本分分别计分,合计 84.5 分。本市行政区域内新设立企业、未参加本次考核的市内市外建筑业企业信用分,按基本信用分执行,乘以相应系数后低于基本信用分的,按基本信用分执行。

对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一项最高资质(默认为建筑工程)参加信用综合评价以确定企业的建筑市场信用分,在参加另一项资质评标时,两项资质同级别的乘以 0.95 ,相差一个级别的乘以 0.9 ,相差两个及以上级别的乘以 0.85 计入企业的建筑市场信用分。

根据苏建规字〔 20171 号文要求,调整建筑市场信用分所占比例为 2%3%4%5%6% 五个档次,按工程规模大小随机抽取。本工程为大型工程,大型工程取 4%5%6% ,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抽取的系数乘以企业建筑市场信用分计入投标总分。

8. 其他事项

8.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80 万元;

8.2 本工程采用全程电子化招投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 15240580971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海安市中坝南路 12 址:海安市镇南路 339 号二楼

编: 226600 编: 226600

联 系 人:陆诚 联 系 人:丁朋惠

话: 0513-88900569 话: 0516-81819577

2019 04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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