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池学院新校区项目A-1公共教学楼、F-1食堂、I组团宿舍及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质量检测试验服务(E4500002802004171001)澄清公告一
金额
356.37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0002802004171001
预算金额356.37万元
招标公司河池学院
招标联系人彭湖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忠虎0771-20239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E450000280200417100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河池学院新校区项目A-1公共教学楼、F-1食堂、I组团宿舍及配套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质量检测试验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0321

二、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报价

1)招标控制价或有效报价范围:

招标控制价为:356.371743万元,有效报价范围:35%≤下浮系数≤100%

1)招标控制价或有效报价范围:

招标控制价为:356.371743万元,招标控制价计算依据参照《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22版)(桂建检协[2022]13号)文件,招标控制价=【原材类检测工程量×(1-优惠率35.00%+地基基础检测工程量×(1-优惠率35.00%+主体结构检测工程量×(1-优惠率35.00%+防雷检测工程量×(1-优惠率15.00%+人防检测工程量×(1-优惠率15.00%+消防检测工程量×(1-优惠率15.00%+节能类检测工程量×(1-优惠率35.00%+土壤氡检测工程量×(1-优惠率35.00%)】×桂建检协[2022]13号对应收费标准=356.371743万元,有效报价范围:35%≤下浮系数≤100%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3补充说明

第一中标候选人必须在中标公示期满,无行政管理部门、利害关系人提出质疑的,在接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纸质投标文件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的投标文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与其上传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内容上一致,不允许有篡改。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要求,自20231115日该文件印发之日起,招标文件中涉及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要求,自20231115日该文件印发之日起,招标文件中涉及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根据文件要求,评标时本项目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均取100分值。

3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技术标评分

技术标其它评分(满分100分,分值权重15%

4)其它(3.0~15.0分)

服务承诺方案(15分)

(优15分)服务承诺详细,表达充分,组织管理及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可行性,能有效保证本项目检测顺利实施,。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高级职称并持有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上岗证书。其余检测人员人数达20人及以上,均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配备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中级职称人数不少于8人(含8人)。

良(10分):服务承诺较详细、较具体,内容较齐全,有比较可行的组织管理及保证措施、比较满足工程检测保障措施。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高级职称并持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上岗证书。其余检测人员人数达15人及以上20人以下,均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配备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中级职称人数不少于6人(含6人)。

中(6分):服务承诺内容基本齐全,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整体服务方案一般。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职称并持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上岗证书。其余检测人员人数达10人及以上15人以下,均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配备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人数不少于3人(含3人),中级职称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差(3分):服务承诺基本内容阐述缺项,方法基本不能满足检测要求,相应组织管理缺失,保障措施缺失。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职称并持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上岗证书。其余检测人员人数达10人及以上,均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配备人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服务承诺方案(15分)

(优15分)服务承诺详细,表达充分,组织管理及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可行性,能有效保证本项目检测顺利实施。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高级职称并持有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上岗证书。其余检测人员人数达26人及以上,均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配备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中级职称人数不少于8人(含8人)。

良(10分):服务承诺较详细、较具体,内容较齐全,有比较可行的组织管理及保证措施、比较满足工程检测保障措施。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高级职称并持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上岗证书。其余检测人员人数达24人及以上26人以下,均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配备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中级职称人数不少于6人(含6人)。

中(6分):服务承诺内容基本齐全,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整体服务方案一般。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职称并持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上岗证书。其余检测人员人数达22人及以上24人以下,均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配备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人数不少于3人(含3人),中级职称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差(3分):服务承诺基本内容阐述缺项,方法基本不能满足检测要求,相应组织管理缺失,保障措施缺失。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职称并持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上岗证书。其余检测人员人数达20人及以上22人以下,均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配备人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4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信誉实力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为实时公布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即: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按10%乘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评价得到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计入投标总分。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______中查询。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要求,自20231115日该文件印发之日起,招标文件中涉及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信誉实力分按联合体成员中信誉实力分最低的企业认定):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为实时公布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

即: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按10%乘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评价得到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计入投标总分。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______中查询。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要求,自20231115日该文件印发之日起,招标文件中涉及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根据文件要求,评标时本项目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均取100分值。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其他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2.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河池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河池市宜州区龙江路42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5D

邮编:546300

邮编:530000

联系人:彭湖

联系人:刘忠虎

电话:0778-3147831

电话:0771-2023903

传真:

传真:0771-202397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562946412@qq.com

网址:

网址: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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