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岚皋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区户表改造项目(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www.sxggzyj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AK-2024-001
项目名称:岚皋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区户表改造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1,985.9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区户表改造项目(二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861,985.93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61,985.9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户表改造 |
岚皋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区户表改造项目(二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61,985.93 |
861,985.9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区户表改造项目(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区户表改造项目(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4)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需提供相应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首次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小微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www.sxggzyjy.cn)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2日 11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购买须知:(1)磋商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2)在规定发售时间内,磋商供应商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网上报名成功回执码(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文件)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804716023@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联系电话:15991183317)。(3)磋商供应商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4009980000;开标前必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上传电子文件,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开标时携带CA锁用于解锁文件。(5)请各磋商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4009980000。(7)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8)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城关镇河滨大道
联系方式:139 9253 8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5号楼2单元1501
联系方式:15991183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红
电话:15991183317
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