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夏邑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夏邑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夏财采招-2023-8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夏邑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575 万元,招标人为夏邑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共划分为 4 各标段,预算金额:1 包:200 万元;2 包:195 万元;3 包:80 万元;4 包:10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夏邑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采购项目 1 包; (002)夏邑 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采购项目 2 包; (003)夏邑县运输事业发 展中心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采购项目 3 包; (004)夏邑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城乡交 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采购项目 4 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夏邑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采购项目 1 包)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2.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 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会计 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 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份(含) 以来任 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2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 活动。供应商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 资人信息查询后做在投标文件中)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 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002 夏邑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采购项目 2 包)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2.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 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会计 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 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份(含) 以来任 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2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 标活动。供应商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 资人信息查询后做在投标文件中)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 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003 夏邑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采购项目 3 包)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2.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 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会计 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 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份(含) 以来任 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财库〔2016〕2.2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 标活动。供应商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1.8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 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1.9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特殊要求执行);
1.10 包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共分为四个包段:
1 包:购置乡镇交通综合服务平台设备(信息共享自动分拣设备)一套及 400 个客货邮融合发 展村级网点设施设备,包括监控系统设备、快递专有货架等,招标控制价:200 万元;2 包:为全县参运的 278 台公交车辆更换 4G 动态监控系统设备,终端设备含智能调度、主 动防御、防疲劳、防偏离、实时传输影像、违规报警等功能,招标控制价:195 万元;3 包:采购全县客货邮融合发展智能化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一套及城市公交站牌(维护原有城 市公交站牌 156 块、补建 LED 电子站牌 30 个,立式线路牌 11 个),招标控制价 80 万元(其 中:采购全县客货邮融合发展智能化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一套 50 万元,维护、补建公交站牌 30 万元);
4 包:购置 5 台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电动面包车 1 台和电动箱式车 4 台),招标控制价 100 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 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会计 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 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份(含) 以来任 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2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 标活动。供应商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 资人信息查询后做在投标文件中)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 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三、报名及文件领取须知:
1.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截止时间是开标时间;
2.地点:供应商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http:// ggzyjy.shangqiu.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席位十五); 4.3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11 时 00 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4.4 逾期递交的或解密不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 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 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供应商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 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2.开标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 的除外),请供应商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 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 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2019-12-31 版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