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鼎旺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北塔区北塔公园道路工程(资江北路东延伸段)
(2)采购计划编号:北塔财采计[2020]000012
(3)项目内容:本项目北塔公园路道路工程(资江北路东延伸段)项目,包括路基路面、土石方、排水、照明、绿化及交通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承包范围: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经理: 岳苗 。
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响应文件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三、合同金额计合同形式
(1)合同金额小写:14041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肆仟壹佰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单价合同 。
四、工期及实施要求
1、工期要求:90日历天, (具体以合同为准)
2、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2.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2.3 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施工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一切安全事故责任与矛盾处理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验收要求
4.1先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4.2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若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五、质量保证
1、本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工程要求验收合格。
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3、质量保修: 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六、结算方法
1、支付方式:第一个月内完成总工程量的45%,付已完成工程金额的80%-85%,验收合格并经审计结算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 ,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2工程变更
2.1 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2.2 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审定后报政府采购部门备案。
2.3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增项目、或投标中标价中无相同或相似综合单价时其综合单价:执行湖南省下发的各相应消耗量标准,湘建价[2014]113号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6]160文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湘建价[2019] 47号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61号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计费标准的通知》。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同期邵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转)发的《邵阳工程造价文件》公布的材料预算价格,若预算价格表中缺项的,以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进行市场调查并签证为准进行调整。人工工资单价执行湘建价[2019]130号文。以此基础再执行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例。
七、其他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此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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