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赤峰市元宝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赤峰市元宝山区大黑山垃圾填埋场填埋区积存渗滤液处理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13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0/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合同包1(赤峰市元宝山区大黑山垃圾填埋场填埋区积存渗滤液处理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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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基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丰智东路13号朗丽兹西山花园酒店9031 | 1,380,000.00元 |
合同包1(赤峰市元宝山区大黑山垃圾填埋场填埋区积存渗滤液处理项目):
服务类(北京康基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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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赤峰市元宝山区大黑山垃圾填埋场填埋区积存渗滤液处理项目 | 大黑山垃圾填埋场10000立方米渗滤液的处理并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浓缩液由采购人自行负责处置,渗滤液处理后产生的清水由采购人自行负责处置)。 | 赤峰市元宝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大黑山垃圾填埋场填埋区积存渗滤液处理工作(处理渗滤液1万m3),垃圾渗滤液处理主要设备由中标人提供,设备所有权归中标人所有,渗滤液全部处理完成后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处置。服务费包括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的耗材费、人工费、药剂费、设备日常维修保养、人员工资、税费等与此相关的费用[水、电、硫酸由采购人提供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并保证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制标准要求。 | 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 | 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达到表2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制标准要求。 | 1,380,000.00 |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赤峰市元宝山区大黑山垃圾填埋场填埋区积存渗滤液处理项目): 2.07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赤峰市元宝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元宝山区内环北路东段南侧平庄汽车文化城B组团C段二层、三层大厅
联系方式:150476688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衡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英金路坤宇大厦15楼1501室
联系方式:15047693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海东
电话:1504769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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