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地块)(第二批)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及中标候选人
金额
3135.4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地块)(第二批)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项目编号:/)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00:00至2024年5月14日00:00),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机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苏工
联系电话:020-83365121
招标人名称: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机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5月9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地块)(第二批)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项目编号:/)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00:00至2024年5月14日00:00),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机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苏工
联系电话:020-83365121
招标人名称: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机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5月9日
资格后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保良北地块)(第二批)缺陷保险1.pdf
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通过 | / |
2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通过 | / |
3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通过 | / |
4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通过 | / |
5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心支公司 | 通过 | / |
6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 通过 | / |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地块)(第二批)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项目编号:/)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00:00至2024年5月14日00:00),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机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苏工
联系电话:020-83365121
招标人名称: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机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5月9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三期工程(保良北地块)(第二批)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项目编号:/)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00:00至2024年5月14日00:00),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31354601.95 | 31354601.95 | 31354601.95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彭保建 | 汤廷烽 | 郁宝玉 |
综合得分 | 92.80 | 90.40 | 88.0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机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苏工
联系电话:020-83365121
招标人名称: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机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5月9日
资格后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保良北地块)(第二批)缺陷保险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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