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ec202401080000126148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海龙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cscec2024010800001261483报名截止: 2024-01-12 17:00:00


二局三-基础设施分公司-测量仪器采购招标20240108
招标公告

一、招标形式、范围及项目概况

1.1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 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单位。

1.2 招标人: 中建二局三公司北京基础设施建设分公司

1.3招标范围:中建二局三公司北京基础设施建设分公司测量仪器采购



1.4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 (云筑网:www.yzw.cn)

二、投标人资格

2.1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以及中建集采平台合格供方。

2.2 投标人报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资料: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主要业绩材料及证明。 (涉及需要在当地建委备案的物资需要出具相关备案证明)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个体工商户资审不通过。

2.4 特别提示:严禁围标、 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两家 (含两家) 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无合理原因报名后拒不投标的及其它经认定的恶意行为,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 6-12 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特别注意:云筑网联系人姓名栏处不许填写公司名称,若存在此问题需先进行修改。修改单位联系人一栏操作方法:登录云筑网,点击右上角我的云筑――我的资料――姓名(单位名称修改为姓名)点击确认。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3.1 关注云筑网 (www.yzw.cn) 。

3.2 投标人自身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四、招标原则

4.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2 由项目部、生产资源管理中心、商务管理部、法律事务部 (法务人员) 等相关部门主管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4.3报价须知:此次招标为价税分离固定单价招标,货物原价含原材料、标准件、配套件及加工产品整个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并包括随货物供应的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应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检测报告、安装调试配合验收费用、含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材料验收之前的保险费、服务费和各种税费。其中运输费系指: 由中标人将所需相关材料和设备从制造厂运至交货地点落地发生的费用。

五、评标、定标原则

5.1 本次招标暂定1个中标单位。

5.2 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合理低价中标,初评:依据合理低价原则,初评主要根据报价从低到高顺序选定进入下一轮议价的投标方,原则上按参加投标单位数 量的50%-70% (出现小数点后一位的,按四舍五入进位取整) 比例选定入围,进入下一 轮谈判。复评:经过 1 次以上商务谈判,按最终价格从低到高依次选择三家投标单位,分别评定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单位。

5.3 在每轮报价过程中, 当轮报价不能高于上一轮报价。

5.4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投标结果,并重新组织招标

5.5 在同等条件下,上年度评级高的分供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六、质量要求

6.1 本招标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6.2 本招标下的所有货物均应符合设计规范以及图纸要求。

6.3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





6.4 投标人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含招标人 ISO14000 环境体系要求) ,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 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招标人规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6.5品牌要求:徕卡测量仪器。

6.6违约:因产品不合格造成的试验费、退换货费用等,由中标人承担,且由此引发的工期延误、窝工误工等责任费用, 由中标人承担。

七、交货、验收要求

7.1 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7.2投标人需保证出厂质量证明书、试验报告单等资料随货同行,不能涉嫌造假。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退货。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7.3 验收方式: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7.4 交货时间:自 中标之日起分批供货。

7.5 送货人要求:送货人必须经中标人书面授权且必须随货同行,送货单由送货人与招标人指定验收人员共同签字方可生效。

7.6 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运输、卸货的费用和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7.7 中标人发货后24 小时内,应通知招标人, 以便做好接货准备工作。

7.8 中标人装运的材料必须符合招标人通知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否则由中标人承担一切后果。

7.9 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材料需要补充或更换,则此部分材料由中标人负责运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并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7.10 如果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导致材料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或损坏, 中标人有责任及时补充供应丢失的材料,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11 违约: 中标人未以书面形式将无法按时交货的原因及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招标人或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 (战争、严重火灾、洪水、 台风、地震、严重传染性疾病等不可抗力除外) 的,每迟交 1 日扣除迟交货物金额的 1%,但违约金的支付不超过提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10% ,并承担因货物延误或提前而可能给招标人造成的相应一切损失。

八、技术要求


8.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8.2、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国家规范和地标、行标及相关图集。

8.3、所供应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并提供检验报告、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合格证书。

8.4、档次要求:所供材料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各项技术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1000元,以电汇或网银方式在资审前提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资审不入围。

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

户 名: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外支行

银行账号: 03229201101001

银行行号:301100000082

※打款时请在摘要处注明:中建二局三公司北京基础设施建设分公司测量仪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将缴纳凭证发至招标人邮箱794319601@qq.com。

注:信用评价AAA级的投标单位以及在局合格分供方库内的投标单位,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可咨询招标人。

本帐户只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帐。


十、招标清单


序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暂估数量

备注

1

徕卡自动全站仪

TS16A-1R500(1 秒)含(隧
道断面软件,多测回测角)
开通 Geocom 端口



1


2

徕卡全站仪原装脚架

GST20-9



2


3

进口单棱镜

GPR1



2


4

进口单框

GPH1



2


5

进口粘板

GZT4



2


6

进口对中杆

2.15M



2


7

进口两脚支架

/



2


8

进口强制对中支架

GZR103



2


9

进口基座

GZR 103



2


10

附件箱

/



2





备注:1、 以上单价包含运输费、装卸费、利润、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2、以上工程量为暂估量,进场验收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结算以招标人实际确认的供货数量为准。

3、 以上材料报价必须以国标为准,验收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十一、结算与支付

11.1 双方每月5 日对上月送货数量进行对账,核对无误后,招标人办理相关结算 手续, 中标人及时开具符合要求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结算单供货方位置上签

字盖章。若因发票原因影响付款由中标人自己承担责任。

11.2 到货款:货物运卸至工程地点经招标人 (指定专人)签字确认收 到后,方视为到货 (指定专人发生变更的,须书面通知) ,并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并办完结算,次月月底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到货款,到货款为到货总价的 100%。货物经过验收合格 后,所有权即归招标方所有。但并不改变合同双方需要履行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11.3 物资总结算款:投标方供货完毕,需及时与招标方办理物资总结算,总结算审批通过后的 6 个月内,招标方向投标方支付结算总价的/%

11.4 质保金:结算总价/%的质量保证金,期内由于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质保期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就质保期间发生的增加或扣款进行确认并签订工程尾款确认书,尾款确认书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剩余质保金。

11.5 付款方式:对于应付款项,甲方可以选择[银行转账/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抵房]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乙方进行支付,或以上支付方式的组合形式向乙方进行支付,因付款方式差异所导致贴息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其中抵房方式付款占整体应付款比例不低于20%。

11.6 中标人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11.7 支付费用的宽限期为3-6 个月。宽限期内应支付的款项不计息,所有权即归招 标人所有。但并不改变双方需要履行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11.8甲乙双方每月办理结算单后,乙方应及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未按时开具,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开标时间

12.1 详见云筑网 (www.yzw.cn)

十三、报名截止时间:详见云筑网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海龙

电 话:18678933965

招标人: 中建二局三公司北京基础设施建设分公司



联系人:李武勇

电 话:1862218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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