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上垱顶村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jzb(gk)2023051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1378889226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杰芬0591-8621662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上垱顶村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B(GK)20230515
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上垱顶村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
预算金额:68.693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693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5年,具体根据中标人服务质量及考评情况。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资格承诺函 (若有)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本项目无特定要求,投标人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8日 至 2023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方式: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上垱顶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长乐区漳港街道上垱顶村
联系方式:郑先生13788892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 68 号金源大广场西区 8层L(05)单元
联系方式:林杰芬0591-86216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芬
电 话: 0591-86216625
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上垱顶村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B(GK)20230515
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上垱顶村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
预算金额:68.693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693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上垱顶村道路保洁及垃圾清运项目 | 5年 | 686932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686932 | 686932 | 6800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5年,具体根据中标人服务质量及考评情况。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资格承诺函 (若有)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本项目无特定要求,投标人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8日 至 2023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方式: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上垱顶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长乐区漳港街道上垱顶村
联系方式:郑先生13788892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 68 号金源大广场西区 8层L(05)单元
联系方式:林杰芬0591-86216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芬
电 话: 0591-8621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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