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坂头右干渠改造工程一三南路(324国道-杏林水厂段)交通秩序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6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wjg(服)招字2023-084号
预算金额66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鑫浩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政水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92-59075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受福建鑫浩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厦门市政水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坂头右干渠改造工程一三南路(324国道-杏林水厂段)交通秩序维护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SWJG(服)招字2023-084号
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3、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应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③投标人在以往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必须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含不按投标文件承诺条款执行等情况),需提供无不良记录声明函(但与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招投标及合同履约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证据信息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④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4、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 7 月 25 日]至[2023年 7 月 31 日](节假日除外),09: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采购文件购买地点:厦门市政水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15层1504】。
5、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标书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 8 月 14 日] [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22层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额外提供:
1)一份单独密封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
2)一份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22层会议室
8、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它内容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百城e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xmbcec.com/)、厦门市政水务网(www.xiamenwater.com)等上发布信息及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 福建鑫浩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洪莲中路286-288号
邮编:3610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政水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16层1606
邮编:361004
联系人:陈工
电话: 0592-5907591
电子邮件: 3091591731@qq.com
10、银行账户信息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说明:
1.本项目为整体招标,投标人应对所有项目做出响应,不允许拆分投标。
2.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服务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行政区域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投标人应按实际工程进度要求提供交通秩序维护服务。
1、招标编号:SWJG(服)招字2023-084号
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3、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应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③投标人在以往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必须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含不按投标文件承诺条款执行等情况),需提供无不良记录声明函(但与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招投标及合同履约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证据信息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④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4、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 7 月 25 日]至[2023年 7 月 31 日](节假日除外),09: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采购文件购买地点:厦门市政水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15层1504】。
5、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标书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 8 月 14 日] [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22层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额外提供:
1)一份单独密封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和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
2)一份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22层会议室
8、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它内容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百城e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xmbcec.com/)、厦门市政水务网(www.xiamenwater.com)等上发布信息及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 福建鑫浩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洪莲中路286-288号
邮编:3610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政水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157号水务大厦16层1606
邮编:361004
联系人:陈工
电话: 0592-5907591
电子邮件: 3091591731@qq.com
10、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类别 账户信息 | 投标保证金 |
开 户 行 | 厦门建行莲前支行 |
账 号 | 35101549001052500116 |
收款单位 | 厦门市政水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采购预算 (万元) | 备注 |
1 | 1-1 | 坂头右干渠改造工程一三南路(324国道-杏林水厂段)交通秩序维护服务 | 66 | |
说明:
1.本项目为整体招标,投标人应对所有项目做出响应,不允许拆分投标。
2.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3.服务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行政区域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限:投标人应按实际工程进度要求提供交通秩序维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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