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升盘山县建设质量项目三号水系北区、三号水系南区零星工程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zjcg-20241001-lxgc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马先生0427-355298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0427-355030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提升盘山县建设质量项目三号水系北区、三号水系南区零星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盘锦市盘山县新县城府前大街22号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JCG-20241001-LXGC
项目名称:提升盘山县建设质量项目三号水系北区、三号水系南区零星工程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提升盘山县建设质量项目三号水系北区、三号水系南区零星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10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止。(或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市盘山县新县城府前大街22号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盘山县新县城府前大街22号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盘山县新县城府前大街22号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将以上资料PDF版(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lnhcjs1234@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盘山县
联系方式:马先生 0427-3552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盘山县府前大街22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0427-3550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 0427-3552983
提升盘山县建设质量项目三号水系北区、三号水系南区零星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盘锦市盘山县新县城府前大街22号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JCG-20241001-LXGC
项目名称:提升盘山县建设质量项目三号水系北区、三号水系南区零星工程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8.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提升盘山县建设质量项目三号水系北区、三号水系南区零星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10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止。(或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市盘山县新县城府前大街22号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盘山县新县城府前大街22号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盘山县新县城府前大街22号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将以上资料PDF版(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lnhcjs1234@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盘山县
联系方式:马先生 0427-3552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盘山县府前大街22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0427-3550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 0427-355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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