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商丘市梁园区交通运输局梁园区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车购税补助资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商梁招办【2023】002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顺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先生0370-25770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梁园区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车购税补助资金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顺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梁园区交通运输局委托,就梁园区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车购税补助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丘市梁园区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名称:梁园区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车购税补助资金项目;
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3】032号;项目编号:商梁招办【2023】002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商丘市梁园区境内;
2.5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2.6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施工标段:第一标段:180日历天;第二标段至第八标段:120日历天;监理标段:同施工工期(含缺陷责任期)。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九个标段。
第一标段:X013刘口乡胡庄至李庄乡辛庄道路改造,路网改善;
第二标段:郭老家—S211、文化西路—闫路口、文化西路—三陵台景区、X044—程小乔,百县通村入组;
第三标段:老陈庄—老陈庄、王小庄—X054、Y003—郭庄、史庄—侯庄,百县通村入组;
第四标段:X054—金庄、X054—小李庄、张祠堂—张祠堂,百县通村入组;C003村道、C014村道、X046县道安防工程;
第五标段:靳庄桥、后任桥、徐庄桥、朱关庄桥,危桥改造;
第六标段:西沙支沟桥、阮庄桥、孙场桥,危桥改造;
第七标段:朱庄桥、周庄桥、高楼桥,危桥改造;
第八标段:包河桥,危桥改造;
第九标段(监理标段):施工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
2.10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19962030.40元;第二标段:1956241.47元;第三标段:2491148.60元;第四标段:2572159.97元;第五标段:2748401.41元;第六标段:2526699.08元;第七标段:2444159.55元;第八标段:2335620.87元;第九标段(监理标段):施工标段中标价的1.5% (最终以工程竣工结算为准);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第一至八标段(施工标段):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资质条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以网上查询清单截图为准)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总工程师具有公路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 (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以网上查询清单截图为准)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1.4、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份起计)。
3.2、第九标段(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2.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条件: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总监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以网上查询清单截图为准)和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2.4、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份起计)。
3.3 其他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4.3如确定投标,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5.投标文件的网上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21日上午09:00分整(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十六开标席位。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3年3月21日9:00分至2023年3月21日11:00分;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投标人应根据交易中心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中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相关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相应位置,为确保材料上传成功并方便评标评审专家查找核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资料上传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资料上传位置。市场主体诚信库中市场主体信息以评标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交原件。
6.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6.3.1开具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至2023年3月21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6.3.2开具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6.4.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至2023年3月20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4.2获取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http://ggzyjy.shangqiu.gov.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市梁园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商丘市梁园区新区果园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0-3151535
代理机构:河南省顺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商丘市示范区中州路与鸿宾路交叉口西南角建业总部港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370-2577066、17503700766
监督单位: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370-2562523
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中段169号
 
                                                       2023年2月27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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