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150.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012020002256
预算金额150.5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艾女士028-85446608
中标公司成都健坤仁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50.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审核意见
一、项目编号 | |||
5101012020002256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第3包:成都健坤仁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第3包: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1栋3单元7层701(A)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1505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货物类:第3包:名称:便携式TCD(注册证名称: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脑水肿检测仪(注册证名称:无创脑水肿动态检测仪),曳心心理健康VR诊测及训练系统V2.6(投标文件:虚拟现实心理干预系统),动脉硬化检测仪-血压脉波检查装置(注册证名称:血压脉波检测仪);品牌(如有):深圳德力凯,重庆博恩富克,曳标,欧姆龙;规格型号:EMS-9EA,BORN-BE-IV,V2.6,BP-203RPEIII; 数量:1套; 单价:5.27万元,54.95万元,49.98万元,40.3万元。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肖英(评标委员会组长)、田楠、张会雄、黎明、温虎成(第1包采购人代表)、刘琴(第3包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以各包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下浮20%,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6444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采购计划号:(2020)1600号。2、监督单位: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61882648。3、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4、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申请蓉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cdcz.chengdu.gov.cn/zfcg/gpLoan。5、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参照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6、请中标单位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7、本项目第1包: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废标。第2包: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废标。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 ||
地址: | 成都市庆云南街 10 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6783063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艾女士、丁女士;联系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8/880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艾女士、丁女士 | ||
电话: | 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18/8809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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