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国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批物资采购项目(1)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tzb-2023-02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段晓峰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6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国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批物资采购项目(1)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TZB-2023-024)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国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批物资采购项目(1)采购人为陕西国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轨道车(作业车)大修配件、轨道车(作业车)年修配件、生产杂品、工作装置电器配件、工作装置电缆、工作装置电气配件、加厚螺母。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包件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投标物资涉及的经营范围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提报国家税务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代理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新成立单位须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1.3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投标物资有效产品质量证明书。 3.1.4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至少两个物资供应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页),原件备查。 3.1.5履约信用要求: 3.1.5.1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企业名录(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1.5.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平台信用评价不良记录;近3年内无违法犯罪行为引起的诉讼及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1.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包件2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投标物资涉及的经营范围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提报国家税务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代理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新成立单位须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2.3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投标物资有效产品质量证明书。 3.2.4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至少两个物资供应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页),原件备查。 3.2.5履约信用要求: 3.2.5.1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企业名录(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2.5.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平台信用评价不良记录;近3年内无违法犯罪行为引起的诉讼及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2.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包件3供应商资格要求 3.3.1营业范围: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投标物资涉及的经营范围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提报国家税务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代理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新成立单位须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2.3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至少两个物资供应业绩(须提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页),原件备查。 3.2.4履约信用要求: 3.2.4.1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企业名录(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2.4.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平台信用评价不良记录;近3年内无违法犯罪行为引起的诉讼及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2.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包件4供应商资格要求 3.4.1营业范围: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投标物资涉及的经营范围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涉及代理或经销授权的需出具有效的代理或授权证书。 3.4.2生产能力:须具备与生产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并提供证明材料。 3.4.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提报国家税务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代理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新成立单位须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4.4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投标物资有效产品质量证明书。 3.4.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至少两个物资供应业绩(须提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页),原件备查。 3.4.6履约信用要求: 3.4.6.1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企业名录(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4.6.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平台信用评价不良记录;近3年内无违法犯罪行为引起的诉讼及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4.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包件5供应商资格要求 3.5.1营业范围: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投标物资涉及的经营范围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涉及代理或经销授权的需出具有效的代理或授权证书。 3.5.2生产能力:须具备与生产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并提供证明材料。 3.5.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提报国家税务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代理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新成立单位须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5.4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投标物资有效产品质量证明书。 3.5.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至少两个物资供应业绩(须提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页),原件备查。 3.5.6履约信用要求: 3.5.6.1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企业名录(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5.6.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平台信用评价不良记录;近3年内无违法犯罪行为引起的诉讼及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5.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包件6供应商资格要求 3.6.1营业范围: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投标物资涉及的经营范围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涉及代理或经销授权的需出具有效的代理或授权证书。 3.6.2生产能力:须具备与生产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并提供证明材料。 3.6.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提报国家税务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代理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新成立单位须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6.4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投标物资有效产品质量证明书。 3.6.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至少两个物资供应业绩(须提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页),原件备查。 3.6.6履约信用要求: 3.6.6.1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企业名录(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6.6.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平台信用评价不良记录;近3年内无违法犯罪行为引起的诉讼及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6.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包件7供应商资格要求 3.7.1营业范围: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投标物资涉及的经营范围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涉及代理或经销授权的需出具有效的代理或授权证书。 3.7.2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提报国家税务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代理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新成立单位须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7.3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投标物资有效产品质量证明书及经过3C认证。 3.7.4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至少两个物资供应业绩(须提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页),原件备查。 3.7.5履约信用要求: 3.7.5.1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企业名录(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7.5.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平台信用评价不良记录;近3年内无违法犯罪行为引起的诉讼及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7.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3日,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上午),下午12:00至00:0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纱厂街街办八府庄南路20号西铁洗涤基地购买采购文件。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轨道车(作业车)大修配件:200元、轨道车(作业车)年修配件:200元、生产杂品:200元、工作装置电器配件:200元、工作装置电缆:200元、工作装置电气配件:200元、加厚螺母: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6日 09:3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陕西国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西环路南段
邮 编: 713100
联 系 人:段晓峰
电 话: 15394185211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兴平市支行
账 号: 2604031709022110589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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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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