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渤海新区黄骅市南部盐碱地河渠连通及引水灌排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100000190205765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农业农村发展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承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317-533021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5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 渤海新区黄骅市南部盐碱地河渠连通及引水灌排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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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5765001001 | ||||||||||||||||||||||||||||||||||||||||
招标内容: | |||||||||||||||||||||||||||||||||||||||||
渤海新区黄骅市南部盐碱地河渠连通及引水灌排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海新区黄骅市南部盐碱地河渠连通及引水灌排项目勘测设计已由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以黄发改审批【2023】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农业农村发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农业农村发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渤海新区黄骅市南部盐碱地河渠连通及引水灌排项目勘测设计; 2.建设地点:黄骅市常郭镇、滕庄子镇、旧城镇、黄骅镇、羊二庄镇、南排河镇。 3.项目规模:本项目在黄骅市南部区域河流内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工程、建筑物工程、坑塘整治等。河道清淤工程:清淤整治主要河道2条,长度76.9km,包括六十六排干和丁北排干;同时清淤整治支渠约328.46km。建筑物工程:本项目黄市南部区域范围内共建设建筑物125 座,其中:水工建筑物111座,桥梁 14 座;堤防险工段加固2000m。坑塘整治:坑塘整治共2个,整治面积 147000㎡。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成果批复;批复后20天提交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的专业技术规范与标准;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工程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以及相关伴随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测设计能力;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 3.1.2其他要求:1、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项目。5、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5 09:00至2023-12-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5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冀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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