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兴区新江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答疑01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东兴区新江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答疑01号

递交时间:2023-03-20 15:57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6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6,177,948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东兴区新江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

答疑书01

致:各投标标人

关于东兴区新江街道老旧小区改造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投标人网上提问的答疑如下:

质疑标题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经评审的投标价(即评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质疑内容:请问当投标报价也相等时,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该项目是根据哪一项法律法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回复:

根据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中:一、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一)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切实保障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内选择电子交易系统和交易场所、组建评标委员会、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等方面依法享有的自主权的规定执行

质疑标题2:招标文件未明确预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周期及比例等合同条款,请予以明确

质疑内容:招标文件未明确预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周期及比例等合同条款,请予以明确

回复: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的约定及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的约定。

感谢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关注。

 

招标人:内江市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3320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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