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鄂州市中心医院(临空院区)消防器材产品院内采购公告
金额
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鄂州市中心医院(临空院区)消防器材产品采购
2、项目类型:货物类
3、项目预算(控制价):7万元
4、采购方式:院内采购
5、采购单位:鄂州市中心医院
二、采购需求
为落实消防救援支队要求,根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40248-2021等相关规定,我院临空院区共需配备疏散指引装备70套、微型消防站装备配备6组,所有商品明细见附件。因我院为人员密集场所,签订合同后需要成交服务商在五日内完成送货、铺设等工作,详情咨询保卫科。
三、资格要求
1、响应服务商需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经营许可;
2、响应服务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3、响应服务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或认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公示信息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8日下午5:30
公示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官网
五、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公示期内同步报名
①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明堂院区保卫科);
②响应服务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至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报名,报名后请自行咨询获取采购需求;
③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④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交营业执照);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人签字);
⑥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或未通过初审,报名处有权拒绝报名。
六、参会须知
1、采购会时间:2024年11月19日上午9:00
2、采购会地点:鄂州市中心医院(明堂院区保卫科)
3、参会注意事项:响应服务商应于采购会开始前递交响应文件并准时参会,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
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资质要求项目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④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⑤报价一览表
(响应供应商总报价及分项报价不得超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若有效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将导致采购失败。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需提供分项报价。)
说明: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响应供应商需按次序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封面预留联系人、电话、邮箱)。采购过程中如有虚假描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服务商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成交资格,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纳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七、合同签订
成交服务商确定后与鄂州市中心医院签订相关合同。
八、采购事项咨询
咨询部门:鄂州市中心医院(保卫科)
联系人:廖老师 咨询电话:15926015889
鄂州市中心医院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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