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1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陈福洲18970757099
公告正文
合同编号:瑞财购2024F001261875 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甲方):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 中标单位(乙方):赣州潇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GZJY2024-RJ-G005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 签订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瑞财购2024F001261875 签订地点:江西省瑞金市 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赣州潇瑞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和数量为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投标 产品价格明细表)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叁万捌仟伍佰元整,即RMB2138500.00。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设计、制 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 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序 号 标的名称 品牌及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移动执法包 蓝亭鸟定制、华为 MDF-16、中兴U30 Air、汉印MT818、4 12800.00 51200.00
爱国者R6977
2 移动执法终端 荣耀AMP-AN00 26 4300.00 111800.00
3 现场执法记录仪 亿录DSJ-YLSY9A1 5 2900.00 14500.00
4 粉尘快速测定仪 众瑞ZR-7003 3 22000.00 66000.00
5 多参数气体检测 仪 元特SKY6000-D4 2 3300.00 6600.00
6 手持式光离子化 检测仪 众瑞ZR-3110 3 27000.00 81000.00
7 油气回收三项检 测仪 众瑞ZR-3160 3 80100.00 240300.00
8 快检试剂包(含常 见土壤重金属快 检) 呈丰CF-A12Z 4 54000.00 216000.00
9 微风风速计 聚创QDF-6 3 2500.00 7500.00
10 手持式林格曼黑 度仪 聚创JCP-HY-2 1 41000.00 41000.00
11 移动源执法监测 设备 浙大鸣泉 MQW-7005、天研 TY-NSD、爱夫卡A8 pro、旭信科技 KBA7.4-S、浙大鸣 泉MQW-302N 1 198000.00 198000.00
12 污染源自动监测 设备动态管控现 场端建设 旭诚XC-DC300W及 定制 21 52600.00 1104600.00
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 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时间:根据采购事项完成进度拨付采购资金。到货后付60%,验收合 格后拨付至中标合同价的90%,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不计利息分五年(每年2%)付清余款。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3.付款条件:乙方完成合同约定事项后由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并根据财政 部门拨付情况再向乙方支付费用。 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应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甲方线上签订合同,自 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算40日内完成配送、安装和培训等工作达到验收条件交 付甲方使用。 2.交货地点:采购人(甲方)指定地点。 七、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 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 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 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乙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 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2.质量保证期为:所投标的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壹年的免费质保期(其中粉尘快速测定仪、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快检试剂包(含常见土壤重金属快 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现场端建设提供五年的免费质保期)和提供 完整五年的免费运维;质保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 费用计入总价。 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 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 00-18: 00)为10分钟内提供技术支持服务;非工作期间为30分钟内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售 后服务电话:18970757099。 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30分钟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2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 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 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八、验收要求 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 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按照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相 应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无正当理由的每逾期一天甲方 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1‰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1%。 2.乙方逾期供货的,如无正当理由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1% 的违约金,逾期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 担。 3.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 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 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十、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 决争议,则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仅限用于江西省公 共资源交易网网签,一切以书面签订的合同为准。 甲方(公章):赣州市瑞金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地址:江西省瑞金市象湖镇瑞明路(红都 幼儿园后面) 乙方(公章):赣州潇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地址:江西省瑞金市象湖镇绵水北路金盛小 区商铺18-10 联系人: 联系人:陈福洲 电话: 电话:18970757099 开 户 行:招商银行瑞金支行 银行帐号:755975179010090 日期:2024年12月16日 日期: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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